长乐区胪峰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路缘石、
拦车柱、防撞柱采购招选公告
1. 招选条件
长乐区胪峰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工程经政府单位批准,通过招选方式,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本项目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长乐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路缘石、拦车柱、防撞柱采购进行招选,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选人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选人”)。
2.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旧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长7398.333m。其中主线胪峰大道全长6636m(K0+000--K6+636),为二级公路兼城市功能;支线漳东线全长762.333m(AK0+000-AK0+762.333),为三级公路。全标段线路总长6.636km,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30m/35m/45m。
2.2本次招选范围为长乐区胪峰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路缘石、拦车柱、防撞柱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销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物资的“石材加工”+“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字样,公司成立时间2年以上,注册资金在20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人民币);
3.2 本次招选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有足够的生产产量和运输能力、有长期提供招选方所需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
3.3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盖章的安全评价机构的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5提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提供桃花红石制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提供厂区照片
3.8供货期间供货方需提供至少1名技术售后人员服务在现场
3.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10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及多个(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及代理商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同一品牌均为代理商的,只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代理商投标。
3.14投标厂家及经销商若被列入福州海关联合惩戒企业名单等名单内、被福建省相关监督单位政府机构通报及我司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不能参加本次投标;一被发现将作为废标及没收投标保证金。
4. 招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8日,直接至招选机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选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15:00 时,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19日15: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邮寄或送达均可)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22层材料设备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22层材料设备部
邮政编码:350000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吴春颖电 话:15750887154
投标咨询联系人:刘动电话:15165885155
电子邮箱:940354333@qq.com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分公司
2021年4月12日
- 相关附件
- 基础设施公司-长乐区胪峰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工程路缘石、拦车柱、防撞柱采购招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