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青年见习工作,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72号)(附件1)和《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0〕67号文件 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函〔2020〕93号)(附件2)文件要求,为高质量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切实增强青年就业竞争力,计划从全县企事业单位中评选一批青年见习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见习基地基本条件
1、在我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工作环境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具有从事就业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每年能够接收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参加见习,见习结束后能留用部分人员在该单位就业。
6、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且有助于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可择优推荐申报市级见习基地。
二、申报材料
1、《高青县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26日
地址: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C05室)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533-6967137
邮箱:gqjyrc@zb.shandong.cn
附件:
高青县2021年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doc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