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金稻路工程分工协议
单一来源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增江街金稻路工程分工协议项目采购,使用单一来源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增江街金稻路工程分工协议
(二)采购人:第三市政设计院
(三)项目概况: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北汽华南制造基地西侧,为东西走向的道路。道路西起规划南北大道,东至北汽华南制造基地南侧。路线全长约18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26米,建设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千米/时。由于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该工程共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桩号K0+880~K1+850,全长970米;二期桩号K0+000~K0+880,全长88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综合等工程。
(四)采购内容:增江街金稻路工程分工协议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采购控制价:211000.00元(含增值税)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陆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2单元2802、2803室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3月31日13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1日13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509办公室
联系人:苏焕予
联系电话:0771-241915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91006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李旖
联系电话:19807715243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