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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响应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响应供应商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重新组织磋商或经本院管理部门同意转换采购方式继续进行。 无效响应的认定:按《符合性检查表》所列各项,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详细评审。 a.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b.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就响应供应商对技术、商务评分表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填写技术商务评分表,汇集每一评委的评分,得出该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 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方法具体如下: 技术商务评分表
c.价格评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依此计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技术商务及价格分值分配:
d.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e.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有关法规选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f.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经本院管理部门同意,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资格,在采购人愿意采纳替补候选人磋商方案,且报价合理的前提下,可考虑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填补为中标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因故放弃中标资格,可考虑由第三中标候选人填补为中标人。 若没有预设替补候选者,或采购人不同意采纳替补候选人磋商方案时,则本项目作采购失败处理。 若中标候选人及其响应文件在评审后被审查发现存有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则其中标资格无效,对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中标资格者不得参与重新采购的磋商。 (三)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磋商小组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确定为无效磋商: a.响应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b.响应总金额超过本项目拦标价的; c.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d.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f.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h.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i.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磋商的其它条款的。 j.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评审委员会对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审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磋商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没有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磋商处理。 (六)磋商文件的修正: 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七)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八)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磋商响应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九)磋商小组按已定原则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响应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十一)从报价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响应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响应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五、签订合同 (一)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询价磋商文件和成交响应供应商询价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磋商文件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响应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响应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关于验收 本项目设备的验收标准参见用户需求书。 七、质疑及投诉 (一)质疑 1.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综合采购办提出质疑。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综合采购办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2.响应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诉 如果供应商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医学装备科综合采购办投诉。 八、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综合采购办所有。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报名表
说明:1.此报名表请于2026年4月7日下午4:30前与磋商保证金汇款单一同传真到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纪委邮箱cxhyyjcs@(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响应供应商如已传真报名,请及时与庞先生联系,联系电话:0760-22581241,确认报名材料已及时传达。【传真号码:0760-22278031】 2.传真接收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3.若无传真报名或报名表未能及时传达医学装备管理科,响应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人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4.若响应供应商已传真报名,但因事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因响应供应商未及时通知而造成本项目不能正常开展的,采购人将有可能取消其一年内参与本院磋商的资格。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1、总则 1.项目内容: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大通道腰椎镜下融合器械采购项目 2.供应商报价总价应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供应商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要但磋商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或调整。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5.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如果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技术参数 (1)数量:1套 (2)总体要求 1.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2.设备(包括附属配置)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产品真实有效的生产日期,且生产日期距交付时间的时间差不超过8个月; 3.适用于大通道椎间孔镜手术。 (三)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3、如有耗材/易损耗件要附上报价表,说明是否为专机专用耗材等. 四、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质保期:不少于2年原厂保修。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电话或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并承诺对设备终身维护。 五、交货期限及交付地点 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交付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付款办法 签定合同后付款3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合同书格式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乙方: 电话:0760-22287310电话: 传真:0760-22278031传真: 地址:竹源公路18号地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采购项目,合同内容包括标的货物(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包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调试、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费用(币种:人民币)。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报价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元整(¥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每台产品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日起XX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交付地点: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二周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大写金额:元整);乙方按合同协议时间提供货物,并经协议规定的验收机构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甲方确认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大写金额:元整);合同总金额的5%(¥,大写金额:元整)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1.乙方所供货物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根据用户指定的安装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产品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培训必须在产品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 2.所有产品均须由乙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4.所有产品均须由乙方提供厂家两年质保。保修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产品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和技术支持费用计入总价; 5.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整机进行维修,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6.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每天24小时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为12小时;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7.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产品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服务不到位,甲方有权找相关公司服务,所需费用在乙方的售后服务保证金中扣除,直到保证金扣除完毕; 9.保修期满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客户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且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费。并提供保修期后需要维修的部件、易损件、耗材的优惠报价(市场价X折以下优惠)详见附件X。 八、培训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培训内容如下:乙方无偿培训甲方维修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方安排。乙方负责临床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支持,直至甲方学会为止。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乙方不能交付产品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产品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产品款总额的5%; 3.在保修期内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或进货渠道不正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产品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争议的解决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中山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则直接就该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它 1.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合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开户账号: 五、响应文件格式 一、符合性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价格部分 注:1.请响应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 1.1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 XX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1.2.(一)符合性自查表 1.2.1.1.符合性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磋商!在对应的□打“√”。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 1.3 1.4.(二)资格性文件 1.4.0.1.1.响应函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___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天,中标人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响应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响应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磋商签字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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