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8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美育馆建设(软件部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 03 月 26 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 4 月 16 日 09 时 00分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原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第4.6款 |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 |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7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75 %;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7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75 %;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5 %;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75%。 |
更正为:
| 第4.6款 |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 |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
其他事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名称:许 丹
联系电话:0731-58262652
2、采购人名称:湘潭大学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 27 号
联系人:孙和龙
电话:0731-58292065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 系 人:许春媛 谭子林 崔 鹏 陈凯伊
联系电话:0731-5826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