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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第二次重发)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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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第二次重发)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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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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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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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液化石油气钢瓶采购项目(第二次重发)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总预算130万元。招标范围:采购液化石油气钢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标段划分:1个。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期:1年或供货数量达到10000只,以先到的为准。本项目要求分批制造、分批发货,中标后签订合同,每批货根据招标人下单数量进行制作,要求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然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发瓶时间、数量)发送至指定站点。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设备型号为YSP35.5/14.8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满足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相关制造要求且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本次招标标的设备型号为YSP35.5/14.8的液化石油气钢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至2026年4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5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9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611开标室)。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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