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夏航空2026年度保卫执勤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
|
公告名称: |
华夏航空2026年度保卫执勤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6-03-31 |
|
详细内容:
|
现有“华夏航空2026年度保卫执勤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使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合作供应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一、竞争性谈判内容(一)项目名称:华夏航空2026年度保卫执勤记录仪、数据采集站采购(二)项目需求一览表产品名称年度预估采购量单位规格执勤记录仪92 台1. 记录仪记录的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6个月;2. 重量≤150g;3. 内存≥32G;4. 待机时间≥48h;5. 外接电源(锂电池)额定能量<160Wh;6. 极限摄录时间≥3.5h;7. 无自动覆盖功能;8. 支持红外夜视功能,且≥8m;9. 分辨率≥1080P(30FPS);10. 镜头广角≥120°;11. 可采用肩夹佩戴方式;12. 防水、防尘、防1.5m跌落;13. 可具备数据加密功能,未经授权不能修改或删除本机数据,可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实现对数据读取;14. 单电池、单线充、单肩夹;15. 需与采购人现有的数据采集站相兼容(实现执勤记录仪向数据采集站的音视频资料的无障碍传输)并可无缝接入视音频综合管理平台,做到数据互联互通。不影响响应人原有的数据采集站正常使用。数据采集站5 台1. 内存4G,可扩展至32GB;2. 硬盘120G SSD,8T;3. 记录仪仓位:支持20口、25口、30口;4. 可兼容符合公安部2015标准的不同品牌的执法记录仪。5. 数据采集站需要与采购人现有数据采集站后台数据连通。6. 数据采集站可兼容采购人现行使用的执勤记录仪,实现执勤记录仪向数据采集站的音视频资料的无障碍传输,做到数据互联互通。1.本项目合作期为1年;2.表内采购数量为一年度预估用量,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下单为准。3.送货要求: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前须提前通知订单指定收货人,禁止未与收货人联系将货物随意放置,数据采集站完成安装及调试。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货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将予以赔偿。4.执勤记录仪配送地:重庆;数据采集站配送地址:重庆、成都、呼和浩特、包头。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经落实。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响应人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谈判内容;(二)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查询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没有受到数额达20万元的行政处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为公安部警用装备执勤记录仪采购入围单位(需提供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执勤记录仪应当是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目录中所列产品。3.执勤记录仪中包含的电池,需提供合格的UN38.3测试报告。(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四、报名(一)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3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9时00分至2026年 4月 7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扫描后(报名邮件文件大小必须控制在20M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chencheng4@。报名邮件以“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为主题、邮件正文内写清楚报名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及授权委托人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1.加盖响应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2.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应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二)报名成功后,由采购人再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事宜。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同时在华夏航空官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