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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G2026-0020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警务技能(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厨房专用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山东华杰厨业有限公司91371625772052468C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兴福工业区华杰厨业92.82(均分制)1108806.9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详见附件品牌(如有):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坚、张伟、袁定胜、曹欣生、林建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6196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本级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润扬中路98号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39052716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121-418联系人:袁玲联系电话:0514-879867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玲电话:0514-87986785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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