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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局2026年度-运营通用物资-劳动护肤品、驱蚊液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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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哈尔滨局2026年度-运营通用物资-劳动护肤品、驱蚊液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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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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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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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局2026年度-运营通用物资-劳动护肤品、驱蚊液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HRB-WZ-01-01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局2026年度-运营通用物资-劳动护肤品、驱蚊液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一)资质要求。1.市场主体身份。(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2.行政许可及认证。(1)行政许可:需同时提供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驱蚊液、驱蚊霜)、《农药登记证》(驱蚊液、驱蚊霜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2)强制性认证:无。(3)非强制资质认证:无。3.质量保证能力(1)质量检测报告:①夏令防暑套装中的清凉润肤防晒霜(防晒指数SPF25或以上)、清凉薄荷霜以及劳动特效护肤霜提供标的产品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润肤膏霜》(QB/T1857-2013)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出具的2023年3月以来产品检测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项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合格:pH、铅、汞、砷、菌落总数等合格。②驱蚊霜、驱蚊液中避蚊胺或驱蚊酯成分符合(10.0±1.0)%,投标人需提供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和提供标的产品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驱蚊花露水》(QB/T 4147-2019)出具的2023年3月以来产品检测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项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合格:pH、低温稳定性、热贮稳定性、避蚊胺或驱蚊酯质量分数(10.0±1.0)%等合格。依据《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9部分:驱避剂》(GB/T 13917.9-2009)出具的2021年3月以来农药登记药效试验报告复印件,药效驱避结果≥B级。③夏令防暑套装中的清凉薄荷油、薄荷香舒油提供标的产品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按摩精油》(GB/T26516-2011)或《化妆水》(QB/T2660-2004)出具的2023年3月以来产品检测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项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合格:铅、汞、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合格。(2)特殊生产设备:无。(3)其他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一份投标样品(每笔物资均需提供),投标样品标识、包装、合格证等需齐全,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进行评审和后期封存留样比对使用。①劳动护肤霜应具有防治手足皮肤皲裂和护肤保湿等功能,说明书或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主要成分,并说明主要成分具有的功能。②劳动特效护肤霜 [绵羊油 防裂 80g ] 说明书或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具有绵羊油(羊毛脂)成分。(二)业绩要求:要求提供标的产品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任一年产品供货业绩,不得低于以下数量,其中:夏令防暑套装100000套、劳动特效护肤霜460000瓶(支)、驱蚊液(霜)83000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发票或采购合同或国铁商城订单截图,或国铁集团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采购订单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业绩数量明细表(需标注发票号或合同号等)。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发票和采购合同(国铁商城订单)不得重复。(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说明:因此项目属非依法必招项目允许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参与报价,故此条不作要求。)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2023年3月以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15:00至2026年4月7日 15: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劳动护肤品、驱蚊液等: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燕婷婷(项目负责人) 厚久明(技术联系人)
电 话: 0451-86427548 0451-864265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 0451-86431877
传 真: /
电子邮件:1792689714@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支付(转账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用途,例:2026-HRB-WZ-01-0110 01包 保证金,如参与多个包件时应按照包件分笔转账,不接受单笔集中转账),※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未上传凭证的保证金无法审核通过。对存在凭证造假、仅传凭证未缴纳保证金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上报国铁集团对其进行信用评价;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9.2如遇第一次招标项目流标再次发布招标公告时,已报过名的投标人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需重新上传保证金凭证,不需要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9.3投标人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的(上传时,请务必在备注里填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上传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9.4本次招标项目将同步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投标。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 CA 证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9.5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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