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600MW机组便携式氢气分析仪表校验项目
资审要求
(招标编号:SHFD-20260330-0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神火工业园
一、招标条件
本永城发电公司600MW机组便携式氢气分析仪表校验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001)永城发电公司600MW机组便携式氢气分析仪表校验项目
1.仪表送检清单
序号 |
校验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校验周期(月) |
使用位置 |
备注 |
1 |
综合气体分析仪 |
RA601HP |
1 |
12 |
600MW机组发电机/氢库 |
每年校验验1次,共需校验3次。 |
2 |
便携式氢气纯度分析仪 |
RA-601HP |
1 |
12 |
600MW机组发电机/氢库 |
每年校验验1次,共需校验3次。 |
3 |
便携式氢气湿度仪 |
DMT-242M |
1 |
12 |
600MW机组发电机/氢库 |
每年校验验1次,共需校验3次。 |
4 |
便携式氢气检测报警仪 |
NA-1 |
1 |
12 |
600MW机组氢库 |
每年校验验1次,共需校验3次。 |
5 |
便携式氢气检测报警仪 |
NA-1+ |
1 |
12 |
600MW机组氢库 |
每年校验验1次,共需校验3次。 |
(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城发电公司600MW机组便携式压力校验仪校验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证照:潜在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参加资格预审应出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在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被委托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授权委托书格式);
(3)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CNAS认可证书》。
3.信用证明(事业单位除外):
(1)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04月08日9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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