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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贵港分行就中国银行桂平支行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平南支行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GGFH2026-00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贵港分行平南支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应答缺漏项处理: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项目预算:86万元(含税)】
【服务期:2年】
(二)采购流程: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R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多于综合评分前X名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场所在广西区内。
3.供应商须在平南县或贵港市具备服务场所及人员,服务场所有卫生、独立的分拣、仓储门面,分拣配送等接触食材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4.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23年1月1日起,合同期内任意12个月结算金额合计不低于10万元的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R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供应商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15.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6.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采购人关联方所控制。
五、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材料
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携带下述资料前行中国银行贵港分行报名(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在平南市或贵港市内的服务点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相关实地照片)、“信用中国”网站(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城西街180号中国银行平南支行三楼会议室。
八、开启报价及谈判
2026年4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城西街180号中国银行平南支行三楼会议室。(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九、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775-4360853
信函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63号中银大厦中国银行贵港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63号中银大厦中国银行贵港分行三楼财务运营部。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甘经理
电 话:0775-422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