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全面诊断医院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在设计与执行中存在的不足,系统设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推动落地实施。围绕单位层面6个方面和14类业务层面(包括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医疗、医保物价、科研、教学、互联网诊疗、医联体、信息化)等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全院的内控管理机制。严格遵循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最新政策要求,构建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3.质量要求:建设成果资料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0〕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3〕31号)和医院的有关要求。
4.服务期限:工作周期为一年(其中内控修订周期为半年,试运行周期为半年)。售后服务期限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92号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6.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3.2财务状况:提供2023―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5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3.4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5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供应商未被列入(1)“(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刘彦威、周芸帆、孙春艳
电话:1365886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