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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A-A+日期:2026-03-30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炼化一般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预案-碳酸氢钠、磷酸三钠碳酸氢钠(99%) 工业级(招标编号:NZZ260408-0801-117017),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碳酸氢钠(99%) 工业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1
济南炼化一般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预案-碳酸氢钠、磷酸三钠
/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描述数量单位
1
碳酸氢钠(99%) 工业级
150.000
吨
2
磷酸三钠(98%) 合格品 25kg/袋
60.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1)具备涵盖标的物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已与具备资质的公司签订运输合同;(2)取得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3)近两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未被行业通报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本次招标标的由于金额较小,需求零散,时效性强,投标商需承诺按照需方现场实际需要,无论数量多少,提供及时送货服务。紧急需求在12小时内响应,一般需求在48小时内响应。如投标商中标后无法进行及时供货或拒绝供货,则完全接受招标方做出包括但不限于扣罚违约金、减少份额、暂停供货、取消资格等的处罚决定。需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需承诺:满足招标人质量控制要求(《工业磷酸三钠》HG/T2517-2009;《碳酸氢钠》GB1886.2-2015)。需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2)投标商需承诺:产品使用绿色包装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回收、运输单位免费回收废旧包装物。供方按照需方相关要求完成回收后,进行货款结算;投标商需承诺:遵守国家节能环保,按照产品的自身属性、运输装卸等要求,选用绿色环保产品、选择绿色物流,降低能耗,减少环境影响。需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3)投标商需承诺:按照报价清单所列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标准等要求报价,报价清单不允许修改和漏报,否则做否决处理。需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3月27日15时0分至2026年4月1日15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