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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发布时间:
2026-03-30
详细内容:
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3-27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标段编号:GDBBFA20260325002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本次通过对校园教学办公楼、师生食堂及图书馆等场地网络进行全光网络升级改造,智慧校园网络结合“无源以太全光+WiFi全覆盖”的技术架构,通过SDN技术、全光网架构、WiFi6或以上技术等,实现汇聚到核心100G互联、万兆光到房间,千兆到桌面的自主可控的网络改造升级。在网络管理方面,配套SDN智能运维网络管控系统,打造高性能、易运维、高可靠的智慧校园网络,符合教育新基建和“光进铜退”趋势。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采购一批网络安全设备。



(2)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444000.00元。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期: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上线。



(5)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含免费升级服务)。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







网络安全设备







-







3







甲方指定地点







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上线。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供应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违反采购人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所称的重大违法行为指在确定成交人前3年内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44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经修正后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签署出具的本项目合法代理授权书,无法提供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和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如产品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同时授权委托两家或以上代理商的,则所授权委托的所有的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



②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3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上网行为管理一体机或日志审计一体机或态势感知一体机】的相关销售经验,至少提供一份符合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双方确认的订单或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据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自2025年09月01日起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上网行为管理一体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证书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



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产品制造商承诺本次响应报价产品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2.3.3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0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建设大道133号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









邮    编:







517000







邮    编:







510630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 系 人:







李文基









电    话:







0762-3884330







电    话:







1592011478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ydxdl@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30009560018238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标段编号:GDBBFA20260325002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本次通过对校园教学办公楼、师生食堂及图书馆等场地网络进行全光网络升级改造,智慧校园网络结合“无源以太全光+WiFi全覆盖”的技术架构,通过SDN技术、全光网架构、WiFi6或以上技术等,实现汇聚到核心100G互联、万兆光到房间,千兆到桌面的自主可控的网络改造升级。在网络管理方面,配套SDN智能运维网络管控系统,打造高性能、易运维、高可靠的智慧校园网络,符合教育新基建和“光进铜退”趋势。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采购一批网络安全设备。



(2)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444000.00元。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期: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上线。



(5)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含免费升级服务)。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河源分公司智慧校园全光网和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重新采购)







网络安全设备







-







3







甲方指定地点







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上线。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供应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违反采购人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且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所称的重大违法行为指在确定成交人前3年内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440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经修正后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签署出具的本项目合法代理授权书,无法提供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和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如产品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同时授权委托两家或以上代理商的,则所授权委托的所有的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



②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3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上网行为管理一体机或日志审计一体机或态势感知一体机】的相关销售经验,至少提供一份符合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双方确认的订单或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据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自2025年09月01日起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上网行为管理一体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证书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



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产品制造商承诺本次响应报价产品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





   2.3.3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0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建设大道133号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









邮    编:







517000







邮    编:







510630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 系 人:







李文基









电    话:







0762-3884330







电    话:







1592011478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ydxdl@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30009560018238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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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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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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