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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云呼叫中心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云呼叫中心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3-30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云呼叫中心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3-29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云呼叫中心业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BBFA20260326000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本次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注:上述两个条件以先到者为准,服务期限即行终止。。



    1.2本次集中招标项目规模为:1050万元(含税)。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云呼叫中心业务服务项目







云呼叫中心业务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1







泰州







本次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云呼叫中心业务服务项目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名,中标份额为60%;第二名,中标份额为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费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限价为 100%(不含税)。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无

   2.1.6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核心服务内容包含语音外呼服务,服务类型、服务场景与本项目相近)至少1份。



注: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① 业绩合同汇总表(需列明合同名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作方名称、对应发票号码,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② 单项合同电子扫描件(需包含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双方签章页等关键页,同时上传至少1张对应发票的电子扫描件);③ 若为框架合同,除上传框架合同关键页电子扫描件外,还须上传框架合同项下至少1张发票的电子扫描件。



2. 时间与金额认定标准:① 非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载明的总金额为准;② 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以框架合同载明的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对应发票载明的金额为准,且发票开具时间原则上须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最晚不得超过框架合同到期日次日起一年。



3. 电子材料规范要求:① 合同电子扫描件须文字、印章清晰可见、无遮盖;若出于商业保密需要,可遮掩详细单价、数量,但须保留合同总价、服务内容等核心信息,且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电子扫描件;② 发票电子扫描件须清晰显示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销售方名称等核心信息,或上传“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未按要求上传发票电子材料的,对应业绩不予认可。



4. 所有上传的业绩相关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辨、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须确保公章清晰可识别;相关材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留存备查,招标方有权在资格审查、履约阶段要求核查原件,若原件无法提供或与电子扫描件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业务种类须包含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或者国内呼叫中心业务。须提供该资质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4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0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邮    编:







/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戴朝睿/沈佳/张镇宁









电    话:







/







电    话:







1811209080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







账    号:







7559402462107010000523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0.行政监督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9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3-29 1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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