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
采购单位 |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6-03-2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6-03-16 |
成交日期 |
2026-03-27 |
成交供应商 |
红河兆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总成交金额 |
¥302.080268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袁夕雅、方金花、范仕荣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87355115、18987388940 |
采购单位 |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远市碑格乡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7411819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远市一行路1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87355115、18987388940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6-C2-00540-SYZB-0011
二、项目名称: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红河兆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建设东路55号建兴雅苑小区1-3号
成交金额(万元):302.08026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1.34
评审报价(万元):302.0802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
名称: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含:⑴临街外墙真石漆粉刷、彝族图案彩绘,新增广告位灯箱;⑵广场青石板地面改造、广场舞台改造;⑶超市大门、收银台、货架、展厅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
项目经理:王康 |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2320233296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仲华,徐曼程,杨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明运,孙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356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金额:3.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地址:开远市碑格乡
联系方式:0873-7411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路15号
联系方式:18687355115、18987388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夕雅、方金花、范仕荣
电 话:18687355115、18987388940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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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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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docx |
2026-03-27 |
下载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2026-03-27 |
下载 |
|
其他文件 |
成交结果公告.pdf |
2026-03-27 |
下载 |
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HSYZBZX-CG20260309
采购人: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6年3月
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审核记录表 |
项目名称 |
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HHSYZBZX-CG20260309 |
采 购 人 |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
技术负责人 |
袁夕雅 |
联系方式 |
18687355115 |
编制人 |
编制人自查:编制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审核人 |
审核人意见:审核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招标部 |
部门负责人意见:同意递交采购人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版次 |
2026.3审核稿第1版 |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五章采购需求66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7
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94
使用说明
为提高我公司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依据《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试行)(V.0版)》,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于2024年5月编制了《2024年度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准范本》(以下简称:《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
一、适用范围
《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适用于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填写规则
《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需要填写的内容。公司业务主办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中用“/”标记。
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业务主办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
三、条款
《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中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前,应和采购人确认后应予以删除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
四、资料表的运用
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公司业务主办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正文为准。
为避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竞争性磋商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
五、采购需求与合同草案条款
《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在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公司业务人员参考。公司业务主办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草案条款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
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
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
七、实施及修改
请公司招标部各位业务主办认真学习《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并规范使用。使用中,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并将更新或调整内容及时反馈至公司法规部。以便于公司能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推进其规范运用。
八、解释权
《盛雅磋商范本》(2024版)的所有解释权归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所有,非公司人员使用造成的所有后果,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
附件: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注意事项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注意事项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凡是进入“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二、请供应商认真学习“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三、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网址:“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3、操作路径: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4、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
温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云南CA证书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
四、CA数字证书
1、服务热线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汇信CA:0571-88350735;
福建CA:0591-87760022;
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
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
云南壹证通CA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
2、办理流程
供应商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2.1注册
供应商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2.2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五、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响应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供应商应按照所响应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六、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七、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SYZBZX-CG20260309;
2.项目名称: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3067857.90元;
最高限价:3067857.90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含:⑴临街外墙真石漆粉刷、彝族图案彩绘,新增广告位灯箱;⑵广场青石板地面改造、广场舞台改造;⑶超市大门、收银台、货架、展厅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
3.2.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申请人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4日,每天06:00至23: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注: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注: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
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
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远市一行路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以采购文件第二章为准。
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
4.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地址:开远市碑格乡
联系方式:梁秦龙0873-7411819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路15号
联系方式:袁夕雅、方金花、范仕荣18687355115、1898738894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秦龙
电话:0873-7411819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地 址:开远市碑格乡联系人:梁秦龙电 话:0873-7411819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开远市一行路15号联系人:袁夕雅、方金花、范仕荣电 话:18687355115、18987388940 |
1.1.4 |
项目名称 |
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 |
1.1.5 |
项目地点 |
开远市碑格乡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3 |
付款方式 |
以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为准。 |
1.3.1 |
合同履行期限 |
90日历天 |
1.3.2 |
磋商内容(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开远市碑格乡彝家民族特色彩云市集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含:⑴临街外墙真石漆粉刷、彝族图案彩绘,新增广告位灯箱;⑵广场青石板地面改造、广场舞台改造;⑶超市大门、收银台、货架、展厅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
1.4.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资格条件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属于规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资格要求以本章“供应商须知”第10.5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 不接受□ 接受 注: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4.5 |
是否接受分公司磋商 |
■ 不接受□ 接受,采购人接受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其他要求: /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采购人接受分公司磋商,供应商在参与磋商时,应按下列条款提交对应证明资料: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的,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唯一授权书;2.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采用公司文件或公司制度的形式授权其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的情况,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文件(须加盖总公司单位公章);且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可以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书。 |
1.9.1 |
踏勘现场 |
■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组织集体踏勘 |
1.10.1 |
磋商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分包的内容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注: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1.1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允许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正偏离。 |
1.10.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时间: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
1.10.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
时间: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方式: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如补充通知、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资料(若有) |
2.2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
2.2.1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27日09时00分 |
2.2.2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
时间:发出后 1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
时间:发出后 1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
2.3.2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按采购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 |
3.2.3 |
采购控制价 |
预算金额:3067857.90元;最高限价:3067857.90元; |
3.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 号:53050166623600000500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注:磋商时间截止前缴纳并到账,未按时到账的视为无效(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注明磋商申请人名称及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⑴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单位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⑵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⑴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中。⑵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2至2024年度任意一个年度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在需要盖章的地方进行盖章,无需逐页盖章。 |
3.7.4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 |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3.7.5 |
成交供应商补交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 |
4.2.1 |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时间:2026年3月27日09时00分以前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进行网上递交。注: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 |
4.2.2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是 |
4.2.3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6年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远市一行路15号) |
5.2 |
磋商程序 |
按照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
6.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注: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推荐、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1.2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
□ 是■ 否,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单位,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 |
7.3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提交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注: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
报价说明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有,具体情形如下:1.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3067857.90元;2.报价方式:第一轮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方式进行报价;第二轮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市场行情,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报下浮比例,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3.报价程序★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采用2轮不公开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成交价以第2轮报价(最终报价)为准。第1轮: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同时在文件中第一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方式进行报价)。第2轮(即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报下浮比例,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注: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4.报价说明①响应报价形式: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内容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含税价的形式在响应文件中进行一次报价,开标当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系统上收到代理机构通知后,进行最后报价。报价以人民币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②响应报价构成: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包含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项目和货物,都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即凡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是为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中。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采购人验收达到合格后的所有费用,一经成交不作调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③磋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成交后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价格执行依据,供应商应考虑承担的风险。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充分熟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一旦成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最终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传系统。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5.结算依据工程完工后,最终结算价=按照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优惠后的费率。 |
10.2 |
异常低价 |
按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执行,具体以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为准。 |
10.3 |
同义词理解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同“发包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同“中标人、中标单位”;“供应商”同“投标单位”“磋商申请人”。 |
10.4 |
知识产权 |
磋商申请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备注:1.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在采购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3.本项目响应采购(成交)产品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
10.5 |
解释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0.6 |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若有时提供)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属于规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资格要求按下列条款认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的具体资格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③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㈡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的具体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㈢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资格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㈣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①节能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环境标志产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②若采购货物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
10.7 |
串通磋商行为处理办法 |
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符合性审查。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并参照上述处理方法开展评审。 |
10.8 |
采购文件中术语解释 |
1.“政府采购”系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2.“采购”系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3.“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4.“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6.“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8.“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9.“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营利法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主要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10.“自然人”系指生物医药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11.“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系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12.“单位公章”系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称之为“公章” 。13.“正本”系指具有法定效应的,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正式签署和印章的正式文本。14.“副本”对应正本,是正式文本的复制文本或抄本。 |
10.9 |
其他未尽事宜 |
⑴财政部《关于推进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⑵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规定,第一年已经按照两年或三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合同也按照两年或三年总金额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不需再进行第二年、第三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第一年按照一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合同按照第一年金额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未发生变化或价格发生变化且变化幅度在10%以内的,采购单位不需重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但第二年、第三年需按年进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与第一年实施的保持一致。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⑷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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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
成交服务费 |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为人民币叁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356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 审 标 准 |
要求说明 |
资格审查要求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
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一致。 |
财务报告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2至2024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至2024年度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基本资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
基本资质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特定资质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结果为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注:如果出现供应商之间疑似有控股关系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和处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控股关系证明材料(也可授权代理机构查询相关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声明为认定依据。评审委员会如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或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或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或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 |
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申请人单位。 |
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 |
采购政策 |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
2.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
3.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
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
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 审 标 准 |
要求说明 |
报价要求 |
报价 |
报价合理 |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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