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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招标/资审公告]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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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武邑县][招标/资审公告]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施工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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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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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
(二期)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
(
二期
)
施工
已由
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关于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
(
二期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武数政审批
[2025]3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衡水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
(
二期
)
(
工程
名称)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23901.4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1519.587759
万元,建设规模:
对
武邑县兴苑街(河钢路
-
欢龙路)雨水、污水、通信、电力等市政管网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贯通改造
,建设地点:
武邑县城区
。
2.2
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对武邑县兴苑街(河钢路
-
欢龙路)雨水、污水、通信、电力等市政管网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贯通改造。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本次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1519.587759
万元。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
2.4
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
2.5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其他相关资质条件)
资质。
(
R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3.
3
本次招标
(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
3.
3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
3
.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
3.
3
.4
其他: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
3.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7
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R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专业名称)
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经理
情况由招标人填写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8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
经理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
□
完成
/
业绩
。
□
3.
9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
3.1
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
3.1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
3.1
3
根据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文件
)
,本项目专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4
日
24
时
00
分,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 .cn/)
获取招标文件
;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cn/)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
5.2
逾期
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发送邮件、
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
向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衡水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谷阳
、孙媛媛
,联系电话:
0318-5713402
、
/0318-5999369
。
邮箱:
13253248601
@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
5729220
电子邮箱:
/
9.
其他公示内容
9.1.投标人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上使用河北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9.2.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9.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
金额
(元)
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
(二期)施工
投标人
/供应商
0
13.
联系方式
13.1
招标人:
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
武邑县建设路
109号
;
联系人:
谷阳
,联系电话:
0318-5713402
,电子邮箱:
/
。
13.2
招标代理机构:
衡水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邑镇腾达南大街
254号阳光花城
;项目负责人:
裴新民
,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13253248601
;联系人:
孙媛媛
,联系电话:
0318-5999369
,电子邮箱:
13253248601
@
。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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