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无书记员法庭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无书记员法庭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XDC2026-21;
2.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包含电子质证系统、无书记员模块,智慧笔录助手系统、智能语音庭审系统等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预算金额:385000.00元;最高限价:385000.00元;
2.5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交付所有设备,并完成整个项目系统的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0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2.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有效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30分 至 17时30分 (北京时间);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及方式: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邮箱xdczixun@ ,审核通过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4.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5.响应文件提交
5.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业)中心A栋4楼401。
6.响应文件开启
6.1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业)中心A栋4楼4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上同步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联系电话:陈老师
地 址:0371-66677212
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83815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中心7楼707、7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