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 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4)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4)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投标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投标报名
日期:2026年03月28日--2026年04月03日。
地点:请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在投标报名期限内发送邮箱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日期:2026年03月28日--2026年04月03日。
获取方法:邮件获取。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招标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046604109@,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我公司审核后将以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原邮箱。供应商也可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上午09:30之前。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9日上午09:30,请各位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三)投标地点为嘉峪关市鑫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参与项目投标的需为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峪关关城景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峪泉镇关城南路435 号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8093739727
招标代理机构:嘉峪关市鑫诚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
联 系 人:靳工
联系电话:18993797747
嘉峪关关城景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附件
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坚决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部分条件,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关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