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应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选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应选人资格声明函》。
(3)应选人已按遴选公告及遴选文件的规定获取了遴选文件。(提供《应选人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响应)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5)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投标(响应)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遴选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同时,以上第(6)和第(7)项目负责人的B证和专职安全员的C证应符合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的规定。(2023年10月,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挂靠、转包及分包。
(9)供应商应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供应商,服务区域包括茂名市且在有效期内(应选文件中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供应商截图、且服务区域包括茂名市);供应商承诺可以在成交后按照成交金额和项目内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里面进行项目执行和合同签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若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应选文件格式。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三、获取遴选文件
1.符合资格的应选人应当在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
2.报名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法定节假日可正常获取)全日均可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
3.其他:我公司可提供纸质遴选文件和购买遴选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遴选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遴选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遴选文件。购买遴选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遴选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应选文件的提交
提交应选文件时间:2026年4月7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唱价时间:2026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站前六路198号裕景春天商务中心西区410房(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六、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中医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街道甲子大道13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360778239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项目联系人:常逸明、黄金韵、陈昊俊、杨立敏、郑名洪、黄茜怡、罗坚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62/865 hlz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