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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电梯维保项目(2026-2028)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电梯维保项目(2026-2028)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6-03-27
详细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电梯维保项目(2026-2028)

比选采购文件

编号:TC260V03T

采购人: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比选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合同文本内容最终以采购人签署合同时确认的版本为准)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一章 比选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委托,就“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电梯维保项目(2026-2028)”按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电梯维保项目(2026-2028)

2、项目编号:TC260V03T

3、项目简介: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

电梯维保项目(2026-2028)

1项

33.2万元/2年

承担西苑医院26部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服务期:2年,2026.5.1-2028.4.30

4、合格供应商要求:

4.1参选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

4.2参选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格声明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4.3参选供应商必须从比选代理机构获得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比选;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5参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比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6应具备国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含消防员电梯)(A2)、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

5、比选文件发售: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比选文件:

发售时间:2026年3月 27 日至2026年4月 2 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6、发售地点: 线上购买。

售 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 3 日09:30 (北京时间)

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提交应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公开启封。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北京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曹武宁、任伟

电 话:010-62108008

传 真:010-62108074

电子函件:renwei@

比选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号

联系方式:010-62835680贾老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采购人

名 称: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号

联系方式:贾老师010-62835680

2

1.2

比选代理机构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北京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008

传 真:010-62108074

联 系 人:任伟、曹武宁

3

1.3

合格供应商

详见比选邀请

4

8.1

应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

5

9.4

最高限价

不适用

6

10.1

应答保证金金额

6000元人民币

7

10.3

应答保证金形式

电汇:在线购买电子版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比选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应答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8

11.1

应答有效期

应答应在规定的开启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9

20.2

评审标准

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10

28

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 比选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人认定的从事国内、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或社会中介组织。本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

1.3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2.应答费用

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应答有关的费用。不论应答的结果如何,比选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构成

3.1 比选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比选邀请(比选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被拒绝。

4.比选文件的澄清

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4.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应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应答截止时间。

4.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5.比选文件的修改

5.1在应答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应答截止时间。

5.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收到修改内容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三、应答书的编制

6.应答的语言

6.1 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比选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应答文件构成

7.1应答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应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应答基本文件

a)应答函(格式见附件1)

b)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d) 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e) 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合格且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如评审委员会确认以下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任何一项未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废标):

a)营业执照(要求见附件5-1)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2)

c)供应商资格声明

3)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自身实力的其它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a)供应商简介(格式见附件6-1)

b)相关案例和业绩(格式见附件6-2)

c)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3)

d)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6-4)

4)服务方案(要求见附件7)。

7.2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应答被拒绝。

8.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 应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应答文件用中文编写,A4纸装订,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及电子版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书需另外单独封装。

8.2 应答文件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应答文件上签字。应答文件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应答文件中。应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应答将被拒绝。

8.3如供应商对比选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应在应答文件中另做声明,否则将视为供应商接受比选文件全部内容。

8.4 任何对应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应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8.5 应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6 供应商在应答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9.应答报价

9.1 所有应答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谈判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9.3 供应商的单价和总价有出入的,以单价为准;应答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4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报价将被拒绝。

9.5 本项目设置二次(最终)报价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最后报价须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

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低于上一轮比选报价或与之持平,否则按废标处理。

最终报价表评审现场提供。

10.应答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提交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列金额的应答保证金,并作为其应答的一部分。

10.2 应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比选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比选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0.6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应答保证金。

10.3 应答保证金应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要求的形式。

10.4 未中选的供应商的应答保证金,将按有关规定及时退还。

10.5中选人和未中选人的应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知退还。其中,计息周期的计算方法,计息起始时间为开启日期,计息截止时间以通知退还保证金日期为准;计息标准和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保证金利息前,应由供应商出具加盖其财务专用章的正式财务收据。

10.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应答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其应答;或

2) 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

11.应答有效期

11.1应答应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应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而予以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在原应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比选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应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应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应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0条有关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2.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为方便开启唱标,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 报价一览表书”字样。

12.2为方便核查应答保证金,供应商应将应答保证金与“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应答保证金”字样。

12.3供应商应将应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4 内外层信封均应:

1)标明递交至“应答邀请”中指明的开启地点。

2)注明“应答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在[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应答邀请”中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

3)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2.5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2.4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比选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3.应答截止时间

13.1 比选代理机构收到应答的时间不迟于应答邀请中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

13.2 比选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比选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应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比选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应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迟交的应答文件

14.1 比选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应答文件。

15.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应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应答,但比选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发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5.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5.3 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应答做任何修改。

15.4 从应答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应答书格式中确定的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应答,否则其应答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0.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启与评审

16.开启

16.1 比选代理机构在“应答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开启时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6.2 开启时,比选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应答的通知、应答总价、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应答保证金,以及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3 在开启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应答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15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应答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

16.4 比选代理机构将做开启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如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仪式,则视同其认可开启结果。

16.5 如供应商未满足比选文件的有关要求,比选代理机构有权在开启现场拒绝其应答。

16.6 对于开启时启封和读出的应答文件,比选代理机构将负责安全送至评审委员会。

17.应答文件的澄清

17.1 在评审期间,比选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应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应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8.评审委员会

18.1 比选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技术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项目的评审工作。

19.应答文件的初审

19.1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应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应答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9.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应答将被拒绝。

19.3 对于应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9.4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应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应该是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应答。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应答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应答的响应性只根据应答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5 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应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

(1)供应商未提交应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不满足比选文件对合格供应商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4)应答文件无应答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应答有效期不足的;

(6)应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7)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 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应答的报价时,使得其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能给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9)供应商在一份应答文件中对同一比选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0)评审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比选文件其他要求的或应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0.应答的评价

20.1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应答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列评审办法。

20.3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初步审核过程后发现不足3家的,评审委员会可以作废标处理;进入技术审核后发现不足3家进行比较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废除本次比选。

21.与比选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1.1 除本须知第17条规定外,从开启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应答有关的事项与比选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接触。

21.2 供应商试图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应答被拒绝。

六、确定中选人

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3. 评审小组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列明排名顺序,由采购人对中选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

24.评审结果经上网公示期满、无质疑、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由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5.中选通知书

25.1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代理机构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5.2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启后撤回应答处理。

27、代理服务费:

27.1中选服务费收费费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2 中选服务费形式:电汇、支票、现金。

27.3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比选代理机构交纳中选服务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比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应答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评委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2、初步审查

附表1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本国供应商;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比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3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按比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供应商必须从比选代理机构获得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比选;

6

应具备国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含消防员电梯)(A2)、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

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响应保证金的;

2

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存在应答有效期不足

4

不存在属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5

符合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详细评审

内容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部分(10分)

价格

评选价格分数=(评选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100备注: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选基准价。

10

商务部分(10分)

业绩情况

根据申请人在中国境内近三年(202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 承担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1.申请文件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业绩合同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未标明合同签署日期的,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3.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维保服务设备同类设备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0

技技术部分 (80分)

对比选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

申请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比选要求的为20分,其中有1项普通条款不满足的,扣1分,最低得分0分。

20

维保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包括日常巡检计划、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设备应用状况的掌握、设备故障原因分析等)进行评价:

1.方案完整、实用、合理、针对性强,得20分;

2.方案较完整、较实用、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15分;

3.方案完整性一般、实用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得10分;

4.方案完整性较差、实用性较差、合理性较差,得5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20

人员配备

根据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成员构成、岗位职责等项目组织方案情况进行评价:

1.团队成员构成完整、合理,岗位职责详细、清晰,得20分;

2.团队成员构成较完整、合理,岗位职责较详细、较清晰得15分;

3.团队成员构成完整性、合理性一般,岗位职责详细程度一般、清晰程度一般得10分;

4.团队成员构成完整性、合理性较差,岗位职责详细程度较差、清晰程度较差得5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以及社保或在职证明或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0

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安全、作业安全、设备运行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进行评价:

1.方案完整、实用、合理、针对性强,得20分;

2.方案较完整、较实用、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15分;

3.方案完整性一般、实用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得10分;

4.方案完整性较差、实用性较差、合理性较差,得5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20

合计

10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一号

2.质量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3.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以上规范如有更新版,以现行最新版为准。

4.招标范围与内容:承担西苑医院26部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5.工程量:西苑医院现有电梯26部:自动扶梯4部、直梯20部、杂物梯2部;

6.西苑医院电梯明细:

序号

注册代码

内部编号

投用日期

使用地点

适用场所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

层站

1

30131101082003120010

制剂楼

20022-7-21

制剂楼

客梯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N65

3

2

31101101082023040165

实验楼

2023-04-24

实验楼

客梯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N65

3

3

30121101082015050001

1#

2015-05-04

病房南区

病床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BN20K

3

4

311010132202008636

25#

2020-12-07

食堂

客梯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N65

2

5

30301101082020120001

26#

2020-12-07

食堂

杂物

北京宏翔顺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CHX-TWJ-200

2

6

30121101082010010007

L1

2009-11-16

杏苑楼1号

病床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TE-EVOLUTION

5

7

30121101082010010006

L2

2009-11-16

杏苑楼2号

病床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TE-EVOLUTION

5

8

30121101082010010005

L3

2009-11-16

杏苑楼3号

病床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

TE-EVOLUTION

5

9

31101101082023120120

病房6#

2023-12-21

病房楼6号

病床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N65

2

10

30101101082002040495

病房5#

20023-01-17

病房楼5号

病床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S53E

4

11

30121101082002040016

病房4#

2021-04-10

病房楼4号

病床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S53E

4

12

30101101082021020107

病房3#

2021-02-08

病房楼3号

病床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S53E

4

13

30101101082021020106

病房2#

2021-02-08

病房楼2号

病床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S53E

4

14

30101101082021050024

病房1#

2021-4-29

病房楼1号

病床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GPS53E

5

15

30101101082013060167

7#

2013-05-01

门诊楼7号

乘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LENESSA

2

16

30101101082013060166

6#

2013-05-01

门诊楼6号

乘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LENESSA

5

17

30101101082013060165

5#

2013-05-01

门诊楼5号

乘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LENESSA

5

18

30101101082013060164

4#

2013-05-01

门诊楼4号

乘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LENESSA

5

19

30101101082013060163

3#

2013-05-01

门诊楼3号

乘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LENESSA

5

20

30101101082013060162

2#

2013-05-01

门诊楼2号

乘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LENESSA

5

21

30101101082013060161

1#

2013-05-01

门诊楼1号

乘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ELENESSA

5

22

30301101082015030003

煎药室

201-10-28

煎药楼

杂物

北京世纪宏翔电梯制造公司

CHX-TWJ-300

3

23

30201101082013060008

F1

2013-05-01

门诊楼

扶梯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JS-LBF-1200

24

30201101082013060009

F2

2013-05-01

门诊楼

扶梯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JS-LBF-1200

25

30201101082013060007

F3

2013-05-01

门诊楼

扶梯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JS-LBF-1200

26

30201101082013060010

F4

2013-05-01

门诊楼

扶梯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JS-LBF-1200

备注:表格6.7.8中L1、L2、L3三部电梯正在安装更换中,此次维保报价不含此3部电梯。

7、技术规范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维护保养方式为“半包”,不含电梯大修费用。

保养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1000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见附件1)。

8.维保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1) 维保单位需派驻专业技术人员(1人),提供每日24小时值守保障服务。每日巡视两次机房,并填写记录本。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技术队伍,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2) 维保单位按照《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

3) 维护保养标准不低于《北京市电梯安全、检验细则》标准,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4) 负责电梯年度安全检查服务(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甲方支付。

5) 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维修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当在当日内排除,恢复电梯运行,大故障一般不超过24小时,如有特殊情况,维保单位出具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

6) 凡需1000元以上的电梯配件更换前,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购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所更换部件自更换之日起,质保12个月;维保方应考虑易损配件并报价(见附表2)合同期内1000元以上的电梯配件按照所有比选文件附表2配件收费标准中最低价格,每半年汇总开票结算。

7) 维保单位值班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8) 维保单位值班人员及维修人员在电梯维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维保单位人员在电梯检修过程中造成人员事故或致使电梯出现故障,维保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9) 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如因维修不当,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在重大节日或甲方特殊活动时,维保单位应临时加派专人,做好电梯的保驾运行。

10) 维保单位应定期对电梯紧急救援进行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备查。

11) 服务期:2年,2026.5.1-2028.4.30

附件1 电梯易损件清单

(壹仟元以下)

序号

类别

项目明细

1

外呼设备

外呼按钮塑料外壳。

2

电梯厅门

钩子锁触点,门电锁触点、厅门橡胶防撞条、门挂轮。

3

电梯轿厢

靴衬、油盒、导轨润滑油、照明灯管(不含发光二极管灯管)、应急灯珠。

4

电梯底坑

急停开关、缓冲器开关、限速轮开关、井道照明灯泡、油麻杂料。

5

电梯机房

控制柜内螺丝、指示灯、保险器、抱闸开关触点、限速器开关。

注:包括以上物品清单,但不限于以上物品清单,在实际维保工作中,如有1000元以下物品,应予以免费更换。

附件2电梯易损件清单 (壹仟元以上)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

单位

单价(含税及人工)

备注

1

蒂森主板

MC2(含程序)

2

蒂森变频器

CPIK-48M

3

蒂森控制板

SIEI-AREG

4

蒂森门机

F9

5

三菱控制板

KCR-905A

6

三菱救援装置

NP18-12B

7

三菱光幕

S100-T

8

三菱接口板

KCA-911

9

三菱门机板

DOR-123

10

通力通讯板

GCEPAD

11

通力变频器

GCEGDLG01

12

通力轿顶板

CCB

13

通力光幕

WECO-967M71-AC220

14

蒂森称重板

G070

15

蒂森称重感应器

16

通力控制板

LCEDRV

17

钢丝绳φ10

18

钢丝绳 φ8

19

对重轮

20

蒂森外呼显示板

MS3-SG/G-264A

21

底坑检修箱

底坑检修箱含对讲、灯、插座

22

通力安全回路板

KM50006052G02

23

旋转编码器

24

易升门刀

蒂森门刀

25

施耐德接触器

LC1D95Q7C AC380V

26

补偿链 包塑

WFBC-9-1.92KG 34mm

27

缓冲器

MAKHBO18AA

28

三菱E1板

KCR-940

注:包括以上物品清单,但不限于以上物品清单,在实际维保工作中,如有1000元以上物品,由甲方负担,投标人应考虑易损配件并报价。

第五章 合同条款(合同文本内容最终以采购人签署合同时确认的版本为准)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维保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

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中国中医科学研西苑医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明细表》(见附件1)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T418-2019)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GB/T 7588.1-2020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无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维护保养期限为贰年,自2026 年 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 30日止。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1、维护保养费总计3782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

2、如果在电梯维保期内电梯配件损坏需要维修更换,单件在1000元以下电梯配件包含在乙方半包维保范围中,由乙方负责。单件在1000元及以上的电梯配件按甲方询价价格执行,按甲方规定程序半年汇总结算。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分三次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25%合同款即 元(大写:元),第一年维保期结束()后10日内支付50%合同款即 元(大写:元整);合同到期后10日内支付25%合同款即 元(大写:元整)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三)双方财务信息: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883770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

电话:62835075

开户行:北京银行万泉路支行

账号:01091345900120105000205

乙方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1000元以内(含本数)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电梯维修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小故障应当在收到电梯故障通知后当日内排除,恢复电梯运行,大故障一般不超过24小时,如在该时间内无法完成,乙方出具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可延长。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每日24小时值守保障服务、每日巡视机房并填写记录本、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电梯故障处理、达到乙方及甲方岗位职责要求。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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