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6-03-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03-24 |
更正日期 |
2026-03-26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赵笑婷、李曼溪、谷一鹏 |
项目联系电话 |
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0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63629808 |
代理机构名称 |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MZC2026-C3-00356-KMCS-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KMZC2026-C3-00356-KMCS-0016: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24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更正三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的项目组成员要求。 更正前内容: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②拟派其他人员要求(不含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 更正后内容:项目组成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②拟派其他人员要求(不含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或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的人员不少于2人。 2、更正事项:同步变更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更正前内容: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日 更正后内容: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6日 至2026年4月3日
更正日期:2026-03-26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地址: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0层
联系方式:0871-63629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方式: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谷一鹏
电 话: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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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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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
3.26补遗稿-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士地评审服务.doc |
2026-03-26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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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
补遗公告 |
2026-03-26 |
下载 |
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KMZC2026-C3-00356-KMCS-0016
采购人(盖章):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10
一、电子采购文件获取10
二、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10
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10
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0
五、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
六、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10
七、技术支持11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1
第二章磋商须知12
(一)总则16
(二)竞争性磋商19
第三章评审办法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
一标段、二标段合同格式40
三标段合同格式52
第五章采购需求-57-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1-
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62-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
(二)资质证书-62-
(三)财务会计制度-62-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2-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2-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63-
(七)项目组成员要求-63-
(八)服务承诺1-63-
(九)服务承诺2-63-
(十)联合体投标授权书(若有)-64-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5-
(十二)授权委托书-66-
(十三)廉政承诺书-67-
二、商务部分格式-68-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68-
(二)磋商报价说明-69-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69-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4-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74-
三、技术部分格式-75-
(一)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职业道德保证措施-75-
(二)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75-
(三)服务周期承诺及保证措施-75-
(四)拟派本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75-
(五)评审服务方案-76-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士地评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6-C3-00356-KMCS-0016
项目名称: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130.0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130.00万元,,其中:一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二标段: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三标段: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依据《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和《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关于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费用支付标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拟选取中介机构参与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3个标段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及土地评审服务等工作,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实施范围 |
标段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标段 |
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一标段) |
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 |
45 |
|
二标段 |
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二标段) |
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 |
45 |
|
三标段 |
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三标段) |
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评审服务 |
4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目委托内容全部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预计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标包内每个项目评审时间原则不超过90日历天,其中竣工决(结)算评审在40日历天内完成,同步出具相应成果报告,并对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之第一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做如下情形划分:
①对于法人: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②对于其他组织:
A.提供有效的分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书须明确: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承诺对分所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行为、中标后的履约行为及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C.提供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限制情形:
A.同一总所下属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B.总所与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C.违反上述任一情形的,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情况说明或相关承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情况说明或相关承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磋商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2)一标段、二标段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①自行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②磋商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磋商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类别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不同资质类别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不同类别资质等级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
⑧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注:联合体投标报名时仅需牵头单位报名即可,投标文件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加盖电子章或单位红章扫描件,最终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进行电子签章即可。
3.1.2项目组成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②拟派其他人员要求(不含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
3.1.3不得参与磋商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附承诺);
3.2三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磋商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三标段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2.2项目组成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②拟派其他人员要求(不含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或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的人员不少于2人。
3.2.3不得参与磋商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附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4)同品牌产品不同磋商申请人的处理方式(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及《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关于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费用支付标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工作,经中介机构内部三级复核后,对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工作底稿及审核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代理机构报名费及代理费账户收款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
7.本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
8.标包划分:
(1)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磋商申请人可按照标段号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在三个标段中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项目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若已推荐为第一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第二个标段的成交候选人,由排序靠后的依次递补。
(3)无论出现何种情况,每个标段的成交人仅只能承担一个标段的服务工作。
9.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计划编号:4530102JH2026000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地址: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0层
联系方式:高老师0871-63625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方式:0871-6833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笑婷、李曼溪、谷一鹏
电话: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
为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中编制电子采购文件,现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意事项如下:
一、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
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
(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六、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一)若供应商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完成采购活动。
(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
(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七、技术支持
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
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
技术支持
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
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地址: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10层联系方式: 高老师 0871-63625741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联 系 人及电话:赵笑婷13238682390、李曼溪15825255353传 真:(0871)63145686 |
3 |
项目名称 |
2026年年度五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服务及土地评审服务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采购需求(采购范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8 |
服务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9 |
服务质量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采购预算价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 |
标段划分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 |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14 |
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5 |
采购人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法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发送。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后,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
16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 |
17 |
偏离 |
允许。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合同履行期限提前、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 |
18 |
磋商申请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送至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同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询问列表”向采购单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
19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
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
20 |
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当天确认。 |
21 |
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当天确认。 |
2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23 |
计价方式 |
磋商申请人结合实际及自身情况采用百分比浮动幅度值的形式进行下浮率报价,一标段二标段:上限价:下浮20%(即最少下浮20%,例如下浮21%、下浮22%或下浮23%,以此类推), 一标段二标段最终服务费用不超过按照评审费用参考费率计算费用的80%。三标段:不允许上浮。特别说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总服务费,不超过本项目各标段的预算金额。 |
24 |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
25 |
磋商保证金 |
是否需要递交磋商保证金:否 |
26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不适用) |
(1)若为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须携带合同扫描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收据(若有,收据由代理公司开具)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前台递交资料,以便完成保证金退还工作申请;(2)若为非中标单位,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须携带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收据(若有,收据由代理公司开具)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前台递交资料,以便完成保证金退还工作申请。 |
2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8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
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注: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要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
29 |
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 |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
|
30 |
响应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
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
|
31 |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
33 |
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
(1)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完成采购活动。(2)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磋商申请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磋商申请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34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磋商小组确定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须委派1人,其余人员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确定。 |
35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磋商小组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
36 |
履约担保 |
无。 |
37 |
成交结果公示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示的方式通知磋商申请人。 |
38 |
评定办法 |
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
3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9.1 |
成交价:以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分法还是最低评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磋商申请人成交,也不解释原因。 |
39.2 磋商申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按照本须知第19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网上开标会。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
|
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磋商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39.3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
|
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磋商申请人声明不存在被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的,在评审阶段,磋商小组应将否决其投标;在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的成交资格。 |
39.4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磋商申请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39.5 同义词语 |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技术规范书”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采购人”和“磋商申请人”等,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磋商申请人”进行理解。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的“招标人”、“招标文件”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理解。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的“投标”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磋商”进行理解。 |
39.6 监督 |
|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采购需求(采购范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服务地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标包划分: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服务质量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本项目磋商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人。
2、竞争性磋商费用
2.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计费依据如下:
级次(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报价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后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如下:一标段代理服务费5400元;二标段代理服务费5400元;三标段代理服务费4800元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2.2代理费可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收取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进行支付;
2.3磋商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竞争性磋商报价
一标段、二标段磋商报价:
3.1磋商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
3.2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3磋商申请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严格按照《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关于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费用支付标准》(五审〔2021〕48号)的标准计取建安工程审计费,磋商申请人根据自身实力填报浮动幅度值。
3.4本项目上限价:下浮20%,磋商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磋商申请人磋商报价至少按1.0%幅度下浮(例如:磋商报价应为下浮21%,下浮22%,下浮23%......),否则其磋商无效)一标段二标段最终服务费用不超过按照评审费用参考费率计算费用的80%。
3.5磋商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水平及实力,根据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并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结算总造价限价不超过45万元,若结算时在45万元以内则按实际核算金额据实结算;若实际核算金额超出45万元,按总价包干原则,最高仅支付至45万元,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结算原则已提前告知,中标单位应充分考量项目现场各类潜在因素,合理规划评审工作、测算工作成本,采购人不因任何因素对超限价部分承担支付责任,亦不承担评审单位因成本测算、工作规划等自身原因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标段磋商报价:
3.1磋商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
3.2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3磋商申请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严格按照《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支付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土地收储成本审计、审核、认定费用实施意见(修订)》(昆审投[2012]号)的标准计算土地评审服务费,磋商申请人根据自身实力填报浮动幅度值。
3.4本项目上限价:不允许上浮,磋商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磋商申请人磋商报价至少按1.0%幅度下浮(例如:磋商报价应为下浮1%,下浮2%,下浮3%......),否则其磋商无效);
3.5磋商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水平及实力,根据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并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三标段结算总造价限价不超过40万元,若结算时在40万元以内则按实际核算金额据实结算;若实际核算金额超出40万元,按总价包干原则,最高仅支付至40万元,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结算原则已提前告知,中标单位应充分考量项目现场各类潜在因素,合理规划评审工作、测算工作成本,采购人不因任何因素对超限价部分承担支付责任,亦不承担评审单位因成本测算、工作规划等自身原因产生的任何损失。
通用报价条款
3.6本次磋商允许二次报价,磋商申请人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只有通过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后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并进行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及承诺,最后磋商小组按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
★注: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的方式由供应商以网上递交的形式填报,请各潜在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以及随时关注“政采云”信息,如果在评审当天起磋商申请人未根据系统规定时间响应二次报价的,即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首次报价计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8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4.1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4.2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响应文件书面文件的正本为准,且按最不利于该磋商申请人的原则处理。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
5.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5.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的规定前递交响应文件。
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竞争性磋商
8、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8.1采购人在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
9、竞争性磋商程序
9.1若供应商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完成采购活动。
9.2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
9.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磋商申请人登陆“政采云”开标大厅,使用磋商申请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0.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0.2在磋商须知第19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以后逾期送达的;
10.3不符合磋商须知第29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的;
10.4未按合磋商须知第25项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
11、磋商小组组建
1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而成。
1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3、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详见第三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14、履约担保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磋商申请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磋商申请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磋商申请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
第三章评审办法
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标段若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之第一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做如下情形划分:①对于法人: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②对于其他组织:A.提供有效的分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书须明确: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承诺对分所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行为、中标后的履约行为及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C.提供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2)限制情形:A.同一总所下属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B.总所与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C.违反上述任一情形的,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
财务会计制度(标段若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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