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品信息序号采购品名称规格单位1环保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升级、安装、调试、验收项目采购我公司有一个废水总排口和一个废气主要排放口,均设置在线监测设备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氮、流量、pH值、VOCs(含氧含量、温度、湿度、流量等数据),COD排放标准限值为200mg/L,氨氮排放标准限值为50 mg/L,总氮排放标准限值为60mg/L,pH值排放标准限值为7-9,VOCs排放标准限值为120mg/m³。根据《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 212-2025)和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1月23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现场端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我公司在线监测设备不满足上述文件要求,因部分设备老化,关键配件损坏,不具备维修价值,现需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换,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更换升级后对运行的所有设备重新调试、验收、备案,达到HJ 212-2025和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技术要求。家二、项目说明1、付款方式: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设备安装、调试、出具验收报告,在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成功备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3、设备自验收日计算,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承兑优先支付;4、平台报价要求:统一按含税的送到价进行报价(含运费),并注明设备技术参数、品牌;5、本次询价系要约邀请,若询价方/采购方因特殊原因(不仅限于自身技术方案变更、采购计划临时取消、减少等)取消本次询价或采购,不再另行通知; 6、若供应商报价中某项或多项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询价方/采购方可就高于市场价的该项或多项报价与供应商重新议价,双方达成一致后再签订合同,签订金额以最终议价价格为准。 7.评判方式:合理低价中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具相应的资质、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需要的资金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维护资质及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社会征信,投标人在(
【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