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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铁选矿粉末固废处置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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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竞争性磋商】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铁选矿粉末固废处置竞争性磋商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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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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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铁选矿粉末固废处置竞争性磋商
:2026-03-27 14:52:21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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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10450000-JC-2026-0092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30 13: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31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30 13: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3-31 09:3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请上传: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回执、无偏离说明函(内容包括:质量要求、供货时间、付款方式、响应随投标文件上传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盖章后上传。)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450000-JC-2026-0092)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JC-2026-0092)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铁选矿粉末
金属矿产
35000.000
TO
承兑或电汇
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及未盖章视为无效报价。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本公司2026年物资需求计划,对铁选矿粉末固废处置项目,以竞磋方式确定。欢迎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报名截止后甲方将进行实地踏查和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投标。一、项目内容、预估需求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1.项目内容:铁选矿粉末(≥0.3mm颗粒壮)处置项目; 2.预估需求量:3.5万吨;(要求现有合格产品库存量必须≥3.5万吨)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甲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3、质量要求; Fe2O3≥12%,水份≤16%,放射性IRa≤1.0且Iγ≤1.0(乙方方提供检测报告);粒度>0.3mm颗粒状,易下料不粘黏,无泥状等杂物,符合生产使用。如发现含有其他泥状杂质,造成买方生产堵料的,买方拒收并由卖方自行清除,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车次。4、处置供货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5、检斤方式:以甲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6、交货方式: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方或承运单位承担。7、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货物经甲方汽车衡计量并经检验后,由甲方按照协议的约定计算处置费总额,甲方根据确定的处置费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付款时间:乙方挂账后次月底前付全款。二、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1、投标方需熟悉鞍山冀东水泥大宗原材料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根据鞍山冀东水泥要求及时供货(车辆随时安排),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没有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产品质量必须满足甲方要求,供应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会依据协议予以扣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停止处置,乙方供应不符合控制指标产品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应严格按«固废法»的相关要求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否则造成一切环保处罚、纠纷由责任方承担。工整规范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回执)。以上证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时上传纸质报价单、投标承诺函。中标后30日内提供省级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放射性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投标单位投标时要出具“供应商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1)、纳税证明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 (2)、社保缴纳记录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4、投标方应具备到鞍山冀东水泥道路运输能力,要求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进厂),因运输原因逾期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方履约保证金。5.投标报价为送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地点(含货款、运费、装卸车费等)一票到位结算价格(含税6%)。报价单需注明可提供数量和是否需要甲方出具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6.中标方需交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铁选矿粉末(细料)履约保证金”(开户行:交行鞍山分行营业部;账号:213311601010020048023)行号:301223004104履约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履约方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7、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服从甲方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甲方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注: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进厂送货(该排放标准甲方随时根据环保部门规定调整)。8、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8、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9、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协议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协议及履行协议,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10、授予协议:投标人一旦中标,将与招标人签订为期一年的处置协议,当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双方协商可以调整中标人的价格,但提出调价一方必须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 另一方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可于提出调价申请满一个月后提前解除协议。申请期间双方按原协议执行。三、 评标原则1、投标文件实质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方需同招标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取样及确定保供量等,不满足招标方生产需求条件的,不能确定为有效投标。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按以下标准评分:1、投标报价:(即处置费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打分(处置费越高得分越高)报价最高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9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90分2、产品质量:满分10分;经招标方取样检验后的结果与质量要求的契合度越高得分越高,依次递减,质量不合格的分值为0分。四、定标标准一、评标地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此标委托招标方评委进行定标。三、定标后,经由招标方相关领导审批后,通知中标方。四、投标方发生下列情况,按废标处理: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协议的。4、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6、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的。五、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数量、质量要求的;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联系人
陈晨
/
0412-6838518
李松
/
1394128512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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