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2026-03-27
招标编号:202603020308063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智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智都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2026-2027年度运检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202603020308063
2、项目名称:智都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2026-2027年度运检维护服务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组。
包组一(华南区域标包A)、包组二(华南区域标包B)、包组三(川渝区域标包)和包组四(除华南、川渝以外区域)
5、(1)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人民币29,700,000.00元;(2)光伏运维单价最高限价(含税):0.033元/瓦(适用于所有包组)。
包组一(华南区域标包A)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9,570,000.00元;
包组二(华南区域标包B)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8,910,000.00元;
包组三(川渝区域标包)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5,280,000.00元;
包组四(除华南、川渝以外区域)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5,940,000.00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本项目共分四个包组。各包组分别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包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各包组定标原则如下,投标人需无条件遵从下述规则:
(一)包组一与包组二的定标原则:
(1)包组一、包组二“兼投不兼中”,即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组。
(2)优先中标包组一。按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包组一的中标人。在确定包组二的中标人时,排除已被推荐为包组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从包组二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包组三与包组四的定标原则:
(1)包组三、包组四“兼投不兼中”,即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组。
(2)优先中标包组四。按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包组四的中标人。在确定包组四的中标人时,排除已被推荐为包组四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从包组三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跨组中标
包组一包组二为A组,包组三包组四为B组。包组一、包组二与包组三、包组四两组之间不设互斥关系。投标人可以同时中标A组或者B组中的一个包组(例如同时中标包组一与包组四),但需分别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的组内互斥规定。
(四)包组推荐的先后顺序
(1)先确定包组一的中标人;
(2)其次包组二的中标人(排除已中标包组一的投标人);
(3)再次包组四的中标人;
(4)最后确定包组三的中标人(排除已中标包组四的投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包组)
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响应。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格式1投标函》
9..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由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