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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招标/资审公告]涞水县城区供热、供水二次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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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涞水县][招标/资审公告]涞水县城区供热、供水二次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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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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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城区供热、供水二次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区供热、供水二次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297.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759.95万元,建设规模:对涞水县城38个小区的供热管网、28个小区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供热管网长45941米,其中:DN40管166m,DN50管156m,DN65管6180m,DN80管19054m,DN100管4743m,DN125管5491m,DN150管2829m,DN200管3756m,DN250管2366m,DN300管1078m,DN350管122m。供水管网长 13909米,其中:dn32管16m,dn40管14m,dn63管3117m,dn90管1036m,dn110管6883m,dn160管2235m,dn200管584m,dn225管24m。建设地点:涞水县城区。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验收)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限价:4807.896068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47.946068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4759.95万元)。
2.3计划工期:21个月(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备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GB2级压力管道安装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1)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市政公共工程(供热或供水或给水)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项目经理)身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市政工程(供热或供水或给水)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3.1.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8其他要求:(1)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7
09:00至2026-04-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20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注册完成后,即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查阅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跟踪查看平台澄清、修改或变更等信息资料,相关澄清、修改或变更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收到,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投标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建彬, 联系电话:0312-20111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涞水县住建局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312-4538109
电子邮箱:
lsxztbbgs@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涞水县冲之大街120号
地址: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广场C座11层
邮编:
0741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褚彦齐
项目负责人:
李建彬
电话:
0312-489981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20111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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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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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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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yongcheng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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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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