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7)本次项目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注: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 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级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招标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以上资料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邮箱3353347771@,要求发送资料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留有报名人的电话及邮箱,开标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供应商也可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6日。
2.获取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北路2081号;
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邮箱发送。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09:3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迎宾东路2565号西侧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69号
联系人::陈正勇
联系电话:18909473978
代理机构:甘肃世纪纵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新华北路2081号
联系人:李晓红
联系电话:18298953376
嘉峪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附件: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