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生活水平,县民政局拟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物资购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物资
1.2026年福利分院集中供养对象夏季床上三件套。
2.2026年福利分院集中供养对象冬季床上三件套。
3.2026年福利分院集中供养对象夏凉被。
二、供货商要求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三、公告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及相关附件进行现场报名。(上述报名所有资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请有意愿参与物资供应的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18时前以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民政局五楼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福利股办公室。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3.报价清单(详见附件);4.法人公共报告(包括“信用中国”上的严重失信记录、“”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
(二)文件格式:1.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可视为无效;2.使用A4纸,一式两份;在密封袋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六、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七、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冯杏,电话:0772—6216683。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6216151。
九、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各乡镇福利分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补助结余资金购买物资明细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