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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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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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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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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24
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2-26FE0882GDF
日 期:2026年3月24日
1. 招标条件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璧青湾海风场陆上站设有一台400kW应急柴发,配备主副油箱共1000L。海上站设有一台500kW应急柴发,海上站油罐间配备7000L油罐。同时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计划租赁1艘运维船(不含油费),为保证2026-2028年度船舶租赁期间正常航行,同时为保证风场开关站、升压站柴油发电机燃油充足、现需立项采购2年柴油。参考目前风场海电运维505船2025年6月至10月燃油消耗计算,平均月消耗柴油约20吨,考虑11月-2月海况条件相对较差,燃油消耗相对较少等因素,经测算评估璧青湾海风场柴发及运维船年消耗柴油总量约在210吨左右,2年则需采购420吨。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招标范围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2-26FE0882GDF
广东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6-2028年度运维交通船舶及柴油发电机柴油采购加注服务项目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游艇工业区先歌码头、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定湾十六路58号璧青湾海风场开关站柴油加注服务。涉及工程内容变更时,按照实际采购柴油量支付费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或本项目服务开始至柴油加注油量至420吨为止(具体开工日期应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控因素(如出现交叉作业、天气、政策变化等)导致开工日期的变化,工期将依次顺延。投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周期内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要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且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授权书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柴油经营);
B.《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及《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等文件规定,国家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各级商务(经信、能源)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原油销售、仓储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申请,不再受理上述经营资格证书的变更、换证和注销申请,现有证书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再收回。如投标人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满的,可提供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的备案回执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b)在“信用中国”网站(
(c)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3.2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海上固定平台、移动平台、船舶或码头加注柴油项目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
4.2公告日期: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
4.3招标文件发售:2026年3月25日上午09:00至2026年3月31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4.4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委派授权代表递交全部纸质投标文件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信息屏幕(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出席。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3 开标时间:同上“递交截止时间”。
5.4 开标地点:同上“递交方式”中明确的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
7. 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4304室
联系人:黎工、林工、陈工
电话:020-83642820-821或832或811、18620004393
邮箱:yd821832@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江朗大道99号阳江绿地中心C区13幢8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662-3926693
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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