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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区污染源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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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宿迁市市区污染源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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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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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宿迁市市区污染源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JSZC-321300-TYJT-C2026-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0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300-TYJT-C2026-0002 项目名称:宿迁市市区污染源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44.6万元。 采购需求:宿迁市市区污染源监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包括宿迁市市区部分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污染源监测(废水、废气、土壤)、部分重点企业在线设备比对监测、临时性执法及应急监测;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部分指标)、洋河酒厂地下水(部分指标)、农田灌溉水(部分指标)、骆马湖巡测以及其他监测任务(如有相关要求则开展,例如:异味物质、地表水生物、碳监测、新污染、噪声、辐射等)或临时性产生的监测任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注:本合同服务期满,若新合同未签订产生空档期,可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原合同标准继续提供监测服务,监测服务费按原合同约定标准,该空档期的服务费总额将控制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以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追加采购金额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2.(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09:3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09:30 (北京时间)地点:市区市区开标五厅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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