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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港路食堂社会化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所属地区: |
上海 |
发布时间: |
2026-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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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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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新港路食堂社会化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24日17:32 评审专家名单 陈炜中,白洁舲,张辉,张赟彬,张晓丹 总中标金额 ¥127.2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颖 项目联系电话 25015152 采购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2565554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飞虹路518号2号楼2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5015152 二、项目名称:新港路食堂社会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新港路食堂社会化服务2 上海衡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129号1506室 91.27 1272399.41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港路食堂社会化服务2 新港路食堂社会化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2026.4.1-2027.3.31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中,白洁舲,张辉,张赟彬,张晓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衡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整体服务方案设计较好,针对项目重、难点的理解更为透彻,公司人员技能证书的级别较高,提供业绩较多且有相应承诺。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七条,采购文件评审办法,推荐得分最高单位为中标(成交)单位。 按照“沪财发【2020】13号”文,请本项目未中标供应商查看投标文件预留的邮箱相关信息,联系方式为本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 联系方式:021-25655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飞虹路518号2号楼205室 联系方式:25015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颖 电话:25015152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1.3M 中标推荐理由(新港路食堂社会化服务).doc 14K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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