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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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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50201]GWTZ[GK]2026002
二、项目名称: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运营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文旅植物园运营有限公司
湖滨西路海湾公园内东北角
22,500,000.00元
95.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类(厦门文旅植物园运营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道路客运服务
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运营管理服务
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运营管理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6年4月24日开始服务之日起3年,每年考核合格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应在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组织人员上岛培训,人员培训方案须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服务,于2026年4月24日前配备合格的服务人员及软硬件进场。
年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22,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科
、
朱岩
评审专家:
蒋跃辉
、
刘红军
、
周志钢
、
张明
、
黄浩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鼓浪屿旅游观光车运营管理服务:9.06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晃岩路62号
联系方式:0592-206387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C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79852、2279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颖、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电话:0592-2279852、2279329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文旅植物园运营有限公司).pdf
无犯罪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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