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长庆钻井移动储能供电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6年度长庆钻井移动储能供电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05-FW047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长庆钻井移动储能供电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度长庆钻井移动储能供电服务。
2.2 项目概况:为解决部分井场网电架线距离长、费用高问题,优选移动储能供电服务,通过移动储能(移动电池仓)充放电,将电网电能储存、运输至钻井现场,输出10kV或600V交流电,为长庆钻井总公司在陕甘宁蒙区域施工的钻机现场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2.3 招标范围:通过移动储能系统(移动电池仓)充放电,将电网电能储存、运输至钻井现场,输出10kV或600V交流电,为长庆钻井总公司在陕甘宁蒙区域施工的钻机现场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预计服务50井次,用电量1500万度,预计服务费用2949.3万元(含13%增值税)。本次招标不承诺工作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标段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长庆钻井总公司位于陕甘宁蒙区域的钻井现场。
2.6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若在合同期满后该井场未服务完,则服务周期顺延至该井搬迁服务结束。
2.7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8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服务人员:至少4名,均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上述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近1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五种保险中,提供任一种均可)、身份证、操作证扫描件和证书网页查询截图。
3.2.3移动储能设备
至少自有或租赁2套移动储能设备(满足2个钻井现场需求、投产时间不超过5年,以铭牌为准),每套设备包含移动储能(移动电源)数量不低于5台,且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1500kW/台、储能容量(电池能量)不低于2500kWh/台。
设备为购置或租赁的,需提供购置或租赁的合同及发票、设备整体照片、设备铭牌,使用的电芯或电池单体的生产厂家和规格型号清单,并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CMA资质)出具的电芯或电池同型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加盖CMA标识,否则不认可);设备为自主生产的,提供设备整体照片、设备铭牌,并提供自有产品证明,证明包含制造厂房(大门标识及厂房内制造场景)照片及地图软件(高德、谷歌、百度等)定位截图等(地图信息需含有周边道路或地标等明显确认位置的信息),电芯或电池单体的规格型号清单、购置发票,并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CMA资质)出具的同型号电芯或电池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加盖CMA标识,否则不认可,电芯或电池为自主制造的,可不提供购置发票,但检测报告与投标人送检信息一致)。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电池,或使用安全等级更高电池。设备资料不全的,不认可。
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4.3 承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3.4.3-3.4.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7.2、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条款为关键条款,不满足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年3月24日至 2026年3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5日8时 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每项目5万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610017 |
联系人:温老师 | 联系人:尚先生 |
电话:028-86014389 传 真: | 电话:028-682500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 财务咨询:许女士 |
| 电 话:028-68233741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6年3月24日
附件:投标商操作手册V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