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全血智能采血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GL202603-DF004
2.项目名称: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全血智能采血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74000元
最高限价:974000元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全血智能采血系统项目 | 974000 | 974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采购2台全血智能采血系统,包括供货、运输、保险、装卸、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质保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5.2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送货至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
5.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整机免费质保服务≥5年(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可不提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