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五标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公告名称: |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五标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24 |
|
详细内容:
|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五标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
(
西纵
)
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4
〕
59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
A
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
019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
B
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
020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五标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5
〕
00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雄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五标段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
的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
。
2.2
项目建设规模: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五标段用地性质为商
业
服务用地,用地面积约
55950.0
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以拨地定桩为准),总建筑面积
344077.7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28992.2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5085.42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223616.78
平方米。估算价约为
4000
万元
。
2.3
本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含变更)内正式电源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报装、验收等;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包含高可靠性供电费),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负责验收相关工作、保证按时送电、移交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低压验收等相关工作(各配电室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对接,配合相关移交工作),上述内容
BIM
(含
CIM
)的建设及应用由承包人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
1
)新建
11#
地块开关站至酒店及公寓配电室、办公配电室、商业
2#
配电室,办公配电室至办公冷冻机房配电室、商业
2#
配电室至商业冷冻机房配电室对接的
10
千伏电力、通讯路由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0KV
高压线缆及控制线缆涉及的所有桥架(不包含地库高压桥架本体,包含地库高压桥架标牌),支吊架(含电缆沟内高低压支架
)
支吊架等采购及施工,路由敷设路径需完整,标识按需设置完整,接地按规范要求设置。
(
2
)自开关站出线柜接线螺栓开关下口至各配电室高压柜进线柜开关下口接线螺栓所需
10KV
高压线缆及控制线缆及各配电室高压柜间供电
10KV
高压线缆及控制线缆采购及施工,并包含电缆接头、电缆中间接头、电缆中间接头防火防爆槽盒、电缆标识牌等采购及施工。
(
3
)酒店及公寓配电室、办公配电室、商业
2#
配电室、办公冷冻机房配电室、商业冷冻机房配电室、商业配电室内所有开关柜、进线柜、电容柜、馈线柜、联络柜、母线等采购及施工,并包含设备基础及预埋件、变配电室地面自流平、变配电室的所有桥架、绝缘胶垫、接地系统、标识牌、挡鼠板等必需工作内容。
(
4
)商业配电室
10KV
供电电缆自项目外引入,一段自
8#
地块
2#
配电室,二段自
G11
新建电缆接头。承包人需完成
8#
地块
2#
配电室出线柜下口接线螺栓及
G11
新建电缆接头至商业配电室高压柜进线柜下口接线螺栓路由内涉及的排管、工井、桥架等施工全部内容及所需材料采购,另需注意以下事项:
1
)项目外施工涉及需对接外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8#
地块属地方、市政单位、国网等)需由承包方主导,招标人配合。
2
)项目外施工涉及土方开挖、土方及肥料倒运、市政道路破除及修复、绿化破除及修复、道路秩序疏导、围挡及警示牌设置、施工用水用电、文明施工等由承包方全权负责,若由于承包方相关工作实施有误造成的所有不可预见事故,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
5
)变配电工程的调试、报装、办理客户的全部用电手续、正式电接通正常使用后的运行维护、缺陷修复及电力移交等工作(招标人各配电室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对接)。
(
6
)应牵头组织设备厂家配合设计院进行深化图并取得国网公司相关部门图纸审查批复工作。
(
7
)弱电智能化接口由弱电智能化相关单位提供接口形式及协议,接口由高低压相关单位负责实施。
(
8
)进场后,第一时间与发包单位进行工作面移交沟通,并组织标高复测,由总包单位形成书面文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备,方可组织施工。
(
9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及线缆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由中标单位实施,并预留外接通讯端口。
(
10
)高压及通讯线缆穿地库外墙预埋电力套管敷设后(包含使用及未使用套管)封堵施工由中标单位实施。
(
11
)保证开关站电源点至地块红线外电力通道的畅通,通管等工作的相关费用综合考虑。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
划分
为
2
标段。
标段一:
包括
两座配电所(商业
1
号配电所、公寓酒店配电)所有高低压系统内容、及高压进线端管线,系统涉及的线管及工井,桥架等内容。标段估算价约
:
1800
万
元。
标段二:
包括
四座配电所(商业
2
号配电所、办公配电所、办公冷冻配电所、商业冷冻配电所)所有高低压系统内容、及高压进线端管线,系统涉及的线管及工井,桥架等内容。
标段估算价约
2200
万
元。
2.5
计划
工期:
总工期为
132
日历天。计划开
工日期
202
6
年
4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3
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
①
和
②
的资质:
①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②
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旧)或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新)资质
;需要(
需要
或不
需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最低要求:
申请人
近5年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5
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
1
个已完工的
施工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的变配电工程业绩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温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的要求:
①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②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
(4)财务要求:
提供
2022
、
2023
、
2024
年度
(
若
2022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
2024
年度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
2024
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
表)。
(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
申请人不得在近三年内
(
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
近一年内
(
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申请人不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p.
申请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
(
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
;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
信誉要求
”
②项修改为本条);
t.申请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
效期;
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期内);
v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
信誉要求
”
⑤
项修改为本
条);
w
.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x
.
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y
.
申请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A.
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j
项修改为本条)
;
B.
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n
项修改为本条);
C.
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D.
以上s、
t
、
u
、
v
、
w
、
x
、
y
、
A
、
B
、
C
与
“
信誉要求
”
不一致的,以
s
、
t
、
u
、
v
、
w
、
x
、
y
、
A
、
B
、
C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
不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8
)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②申请人资格要求最后一款“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不适用本项目,修改为:“本项目采用集中资格预审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各申请人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2
6
年
3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
6
年
4
月
1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
交易平台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4
月
7
日
0
9
时
00
分
00
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
“
交易平台
”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雄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
96
号、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津高速南段会议中心
1-147
联系人:
罗
中超
、牛新海
电 话:
18225834600
、
13466802470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
9
号
联系人:
李龙、田伟程、赵崇懿、贾文涛、康亮、王欢
、
陈星
电 话:
17703182705
、
13522982993
电子邮件:
yuandongxa@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
7.8.5014.38
8
0
,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9.5
异议和投诉
(
1
)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龙
电 话:
17703182705
电子信箱:
yuandongxa@
通讯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片区丰华谷一区
C2
号楼二层
B201-2
(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
。
9.6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9.7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9.8
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申请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9.9
如有雄安集团工作人员要求或授意投标人出借或挂靠资质参与集团招标活动,或违规干预签订合同、要求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要求超出合同价结算等违规插手干预行为,请及时向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报告,联系电话
0312-5673377
,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相关信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