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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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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省道S270线金岗路段水沟修复工程(K14+000~K15+000)(二)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事务中心(三)省道S270线金岗路段水沟修复工程(K14+000~K15+000)施工采购预算:258900元。(资金渠道为省级公路灾毁修复资金,完工后需财政部门审批后支付,以上费用包含税费,具体以实际结算)二、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为省道S270线金岗路段水沟修复工程(K14+000~K15+000)施工。主要工程量为:新建水沟455米,清淤188米等。尺寸、位置、材料等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中选单位负责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设施(中选方自备)布设及维护,同时中选单位需自行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数量按实际结算。(二)合同价格: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对应项目的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或其他相关营业范围。(三)无行业不良记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的报告无不良记录。(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要求和地点(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资料。(二)报价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三)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信誉:无行业不良记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的报告无不良记录。(上述网站查询截图)。3.报价:报价函。4.上述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四)地点:江门市鹤山市文华路100号江门市鹤山公路事务中心养护部。五、供应商的确定采购方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经营范围、企业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选取。六、履约条款(一)采购人通过相应的既定程序确定供应商并经公示完毕后,双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二)如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拒签订购销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况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江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平台等平台,并且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其他采购业务。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50—8812682特此公告江门市鹤山公路事务中心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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