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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公安局移动执法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D-2026010项目名称:洋县公安局移动执法设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60,05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30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洋县公安局移动执法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洋县公安局(+机关)地址: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学巷街26号联系方式:0916-82209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石马路睿居品阁酒店17楼06室联系方式:0916-26100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916-2610065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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