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894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甬财政发【2016】70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补充通知》(甬财库【2021】98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受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就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银行账户管理与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ITC-202610631
二、项目名称: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银行账户管理与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及中标数量
1、招标内容:
标项一: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费专户银行账户管理与公款竞争性存放
标项二: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及下属单位八个银行账户管理与公款竞争性存放
2、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协议一年一签。三年服务期满,中标银行在协议服务期内的服务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六年。如果服务不能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
3、中标数量:每标项各1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适用于标项一
1、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符合投标要求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上述银行授权的一级支行。
2、参加本次投标的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投标主体,允许以宁波市分行或者宁波市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宁波市分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3、投标人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
7、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适用于标项二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
2、参加本次投标的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投标主体,允许以宁波市分行或者宁波市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宁波市分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3、投标人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
7、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售价及方式:每份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或方式进行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若供阅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购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最终以购买的招标文件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网上方式购买:登录我公司网站 style="text-indent:28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150%">4、方式购买:关注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公布的二维码,进入“通知公告”栏的“招标公告”,查询到本项目后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按照系统操作。直接进行支付标书费用。
5、完成以上操作步骤后请耐心等待,验证码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注册的手机号码上,按短信上面步骤下载标书,下载完毕后购买标书成功。(如十分钟后仍然没有收到短信,请致电0574-87386429)。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段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温馨:1、投标人如未按以上步骤要求操作,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2、投标单位还须在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height: 150%;font-size: 14px">)线上获取,投标银行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style="text-indent: 28px;height: 150%">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本项目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银行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确认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https://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本项目通过“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九、其他事项:
1、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还未在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银行,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2、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投标人通过“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3)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3、本项目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宁波政府采购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他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电子标,在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裕栋、韩洋、胡弸哲、姜春辉、金明凤、张俊娟
联系电话:13777052988、0574-87224347
传真:0574-87198579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0
招标人名称:中共宁波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联系人:陆进、周巧燕
联系电话:0574-89182463、0574-89184382
受理异议联系人:施华栋
联系电话:0574-89184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