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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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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敦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执法记录仪存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陕西林宇警用装备有限公司、陕西龙剑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锐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单位:敦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项目编号:DHJJ-2026-003三、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存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五、概算价格:59600元,大写:伍万玖仟陆佰元整六、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七、采购需求:为满足执法执勤与数据管理需要,现采购景逸牌执法记录仪存储终端设备立式新S5,数量2台。设备需符合执法装备技术标准,性能稳定、兼容匹配,支持数据快速采集、存储、上传与管理,提供原厂质保与售后技术服务,确保正常投入使用。八、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1、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3月23日10:37至2026年3月24日09:002、资质/响应文件审核时间 :2026年3月23日10:37至2026年3月24日09:003、竞价时间 :2026年3月24日09:01至2026年3月24日11:00九、投标人(供应商)竞价须知:1.请意向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轮竞价,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或响应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和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十、联系方式:联 系 人:蒲璞联系电话:13993700040敦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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