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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青春广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7997
公告名称:
(市交易中心) 青春广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7997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3-23
详细内容: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青春广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SZ2600221-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春广场一期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宁建审[202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青春广场一期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199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3111400.00元



2.5 工程规模:(一)土方回填为满足抗浮及荷载要求,一期工程总体在地下结构顶板上方回填1米素土+1.2米种植土,与现状道路、规划道路、现状保留大树等地形标高进行顺接;对位于二期工程范围内E地块进行1.9米素土+0.3米种植土的预回填。根据使用场景,对一期范围内局部点位进行优化回填:自然水景区域面积约600平方米,水池下换填1米配重混凝土;微地形景观堆高区域面积约1600平方米,换填陶粒空心砌块+种植土;广场局部区域面积约1200平方米,换填2.2米流态土;建筑物下方增设独立基础后再回填。(二)绿化景观以现状保留大树为骨架,通过乔灌草花搭配“一带多聚落”种植结构。“一带”为以乌桕为主干乔木,搭配三角枫、槭树及场地现状法桐形成的色叶带。“多聚落”为多个特色观花组团,临水区域设红梅聚落;临道路区域设樱花、玉兰组团;儿童活动区设海棠、桂花组团,辅以紫薇、月季等补充花卉。(三)广场铺装入口广场以50厚花岗岩铺装衔接市政道路,面积约2300平方米;主体广场铺装采用50厚米白色马蹄石+蓝色透水混凝土,模拟波浪图案,面积约2000平方米;儿童活动区采用塑胶材料,面积约900平方米。变光通道总长约330米、宽2.4米,采用50厚花岗岩+透水混凝土地面。广场内部道路采用透水混凝土铺装,消防及回车场地采用50厚弹石铺设。(四)水体景观工程共设置2处水体景观。位于童家巷西延以北的水景,采用宽边圆形浅水池+梅花水钵造型;位于童家巷西延以南的水景由流水景墙、花池、水池组成,水体面积约600平方米。(五)广场建筑新建5座地面建筑,总建筑面积约848平方米。其中警务站及献血站约82平方米,消防站约396平方米,梧桐语园艺中心(林下休闲建筑)约114平方米,公共厕所及管理用房约140平方米。(六)照明及智能化工程分为功能性照明与氛围照明。功能性照明包括庭院灯、草坪灯、线型引导灯;氛围照明包括地面星光灯、水景及植物泛光灯、广场景观组灯。智能化工程包括背景音乐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在一期范围北侧公园管理用房内设置智能化机房。(七)给水排水给水由中山北路市政给水管网引入管接入,由De110引入管接入建筑生活给水和室外景观给水;地块内建筑生活污水、雨水及景观用水分别通过DN300污水管道和DN500雨水管排入中山北路市政排水管网。为有效疏导地下排水,在地下室顶板上局部设置素混凝土找坡及防水层。(八)公共设施设置树池坐凳多组、运动健身场地1片、儿童游乐场地1片、广场LOGO设计2组,在主入口设置1组景石,设置分类垃圾桶。(九)辅助设施工程在一、二期边界及一期商业出入洞口附近搭建装饰性景观围栏及出地面构筑物装饰,在童家巷西延与青春街交叉临近青少年宫处建设人行连接通道。同步完善标识系统、喷灌系统、安防监控、配套管网及供配电设备。在广场临道路区域设置非机动车阻拦设施,对广场北侧现状长约350米围墙进行出新。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特大型园林绿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类型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其他证明材料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格式)。2)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附件承诺书格式)。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5〕12号文规定执行。5)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并同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上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9)投标人须承诺“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品牌”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由承担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内容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方委派。(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应符合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4-16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2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房屋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绿化工程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率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因素

页数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2.00)

5

页数不超过5页;评分标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内容不得分。(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2.00)

4

页数不超过4页;评分标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内容不得分。(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2.00)

10

页数不超过10页;评分标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内容不得分。(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2.00)

12

页数不超过12页;评分标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内容不得分。(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3.00)

28

页数不超过28页;评分标准: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3.00)

20

页数不超过20页;评分标准: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3.00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0~2.00)



本项目采用对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线下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时间不超过60分钟)。答辩题目由评标评委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按照答辩的质量,等级分值为: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无或不参加答辩得0分。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时间由评标评委会现场确定。注:①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项目经理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②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本节点无需制作对应部分的响应文件。(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2.00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分,满分2分。本项限评一个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类型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其他证明材料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可兼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2.3.3(5)

项目管理机构

/





2.3.3(6)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2.3.3(7)

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9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7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排名末尾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9名,按顺序取满9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9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7名,按顺序取满7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7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的前5名;按顺序取满5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9.7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9.8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芸。9.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联系人:

赵祥

联系人:

周芸





电话:

02568687501

电话:

0256868751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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