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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SZ2501572-01SGGH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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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NJSZ2501572-01SGGH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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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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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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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雨花湖周边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NJSZ2501572-01SGGH
项目名称:
雨花湖周边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6: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作如下调整: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格式不做要求),提交时间不迟于合同签订后的第20个日历天。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投标人须知“7.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与本处描述不一致之处,以本处描述为准。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支付担保的形式: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正常进场施工后,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支付承诺书的形式提供。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退还。
支付担保的金额:本项目中标价的10%。
差额担保: 不采用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款作如下调整: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正常进场施工后,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支付承诺书的形式提供。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退还。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款作如下调整: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格式不做要求),提交时间不迟于合同签订后的第20个日历天。投标人须知“7.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与本处描述不一致之处,以本处描述为准。
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条款中“预付款支付期限”调整为:发包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支付预付款。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其他资料”中资格审查承诺书作出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 09: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宾园街96号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联系人:
丁凤
联系人:
黄琼文、刘倧瑞、金飞
电话:
15905150596
电话:
1529556251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25-83278299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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