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厂乙酸钠、污泥处置服务、活性炭处置及再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工业污水厂乙酸钠、污泥处置服务、活性炭处置及再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创美科技产业园18栋16楼1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业污水厂乙酸钠、污泥处置服务、活性炭处置及再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分包一乙酸钠采购:182.7万元;分包二污泥处置服务:101.7万元;分包三活性炭处置及再生:225万元。
最高限价:分包一乙酸钠采购:182.7万元;分包二污泥处置服务:101.7万元;分包三活性炭处置及再生:22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二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江苏省投标人需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转移管理-一般工业固废-资质公开”栏中,本单位已备案通过的资质截图,截图中核准的固废类别应为“污泥SW07”,固废代码为“900-099-S07”;
江苏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审批意见中需明确体现本企业对污泥进行利用或处置的内容;
2.分包三投标人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处置、利用废活性炭(且危废代码必须包括HW49900-041-49);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