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项与本项目研究领域(交通工程)相关的科技项目。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主持或参与过1项与本项目研究领域(交通工程)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已结题)科技项目。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