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2026年寄生虫病免费治疗药品采购(三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标的名称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 1 | 青蒿琥酯针剂 | 60mg/支×16支/人份 | 人份 | 360 | 1016元/人份 | 365760.00 |
| 2 | 双氢青蒿素哌喹片 | 双氢青蒿素40mg、磷酸哌喹320mg/片×8片/盒 | 盒 | 650 | 46元/盒 | 29900.00 |
| 3 | 吡喹酮片 | 200mg/片×36片/盒 | 盒 | 28 | 297元/盒 | 8316.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3,976.00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和第(4)种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自编5号(8号馆)四层北侧物业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原因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所投产品剂型。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先生 | 电话:020-31051682 |
| 传真:-- | 邮编:51143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温先生
电话:020-8725849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