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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 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 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 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 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 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 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 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 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 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 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 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 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 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 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 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 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 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 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 情形。 四、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 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 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 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 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 络。 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 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 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 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 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 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 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 五、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 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 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注:“特别警示条款”和《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提醒,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 审查条件。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BADL2026000039 项目名称:西乡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 务项目 包号:A包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有《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任意一项情形的,初审不通过,按 投标无效处理。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 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满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使 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计算公式:评审价格=(投标报价-中小微部分*优 惠率)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1、非评定分离项目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本项目(包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 明行业。 1、关于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等事 项的说明 (1)适用主体: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供应商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备注:(a)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 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3)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 业(服务承接商)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标的所属行业以招标文 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标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 (5)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为 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6)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 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型企业。 2、关于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等事 项的说明 (1)适用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 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2)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 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 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 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 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 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 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 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供应商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 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3、关于同时满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事项说明 本国产品政策实施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 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同时,若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也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也按规 定给与价格评审优惠。需要说明的是,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都应该在供应商报价基础 上计算。例如:某一供应商的产品报价100元,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同时按照 采购文件规定也享受对小微企业的10%的价格扣除优惠。则对其报价按规定进行两次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参与评审的价格为100-100x20%-100x10%=70元。具体情形 如下: (1)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若供 应商所投货物同时满足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规定,应享受该政策20%价格扣除优惠; (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和所投产品 符合本国产品支持政策规定的,应同时对该供应商投标总报价给予多项价格扣除优惠,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上述支持政策不改变最终中标(成交)价格,政府采购合同仍按照中 标(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签订。 三、其他说明 1.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 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 非现金方式收取; 2.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3.采购人拟采购的服务(工程)中,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的产品,要依据该 通知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涉及到的采购需求部分 等内容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责成采购单位解释。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 和真实性负责。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附件相关政策 通用条款内容可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载查看。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 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 为准。 5.本项目具体由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西乡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 标公告附件中)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2026000039 2.项目名称:西乡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059.5万元 5.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 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 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 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 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 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分A、B共2个包,依次评标。可兼投,不可兼中。 (9)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 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 表》相关信息)”。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年*月*日*时*分至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 易网”招标(采购)公告)。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 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 ( 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 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 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 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 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 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 【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 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 办事子系统( 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 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采购)公告),在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21 号四楼鹏翔招标代理)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 子系统( →【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年*月*日*时*分-*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 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 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 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 密、查询开标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 商注册83938966,电子密钥83948165,业务受理83948182,质疑咨询83948143, 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 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 网”招标(采购)公告)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 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 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 →【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 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 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详细内容】”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 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 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 东路21号四楼鹏翔招标代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 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 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 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站(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0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27932193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21号四楼鹏翔招标代理 联系方式:0755-81773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0755-81773448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 为准。 二、实质性条款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总财政预算金额:1059.5万元 四、服务项目清单
五、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 带“★”项为不可负偏离项,有一项负偏离即导致投标无效。是否响应第二 章服务需求书,以《用户需求偏离表》“投标文件响应”栏填写为准。 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 ¨非长期服务项目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乡街道社区建设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万元):1059.5万元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河东、龙珠、庄边、共乐、富华、永丰、铁岗、渔 业、桃源、南昌、固戍、径贝、西乡, 1.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2029年3月31日(一年一签) 2.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①社区服务项目(必选)。包含“社区助老服务”“社区困境 儿童及家庭、儿童青少年成长支持服务”和“低保、低边、特困人 群、残疾人、困境妇女服务和流浪乞讨救助服务”等3类服务项目。 ②社区治理项目(可选)。包含“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 融合”和“推动社区发展”3类服务项目,具体服务细项根据社区 实际情况,遴选至少10项。 ③专项服务项目(必选)。主要是运用专业社工方法,协助 “两委”做好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的需求收集、项目设计等工 作,协同开展社区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协助安心驿站工作,协助 推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2)专业服务指标 ①探访服务,有针对性的信息收集及服务提供家访、走访、随 访等。(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民政兜底对象、残疾人、困难妇女等有 需要群体) ②咨询服务,接待社区生活困难群体需求的相关咨询和一般心 理困扰的咨询。 ③建档服务,为个案服务对象建立的具有个人基本信息、问题、 需求、目标、专业评估意见、跟进策略等可跟进的档案材料。 ④个案服务,社工评估确认服务对象问题、需求、目标后经服 务对象同意,以个别辅导形式进行服务。 ⑤小组服务,6人以上,有共同目标或需求,团体性专业服务, 小组不少于4节。 ⑥社区活动,回应社区生活困难群体需求,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带动社区居民参与等相关服务。 ⑦讲座服务,各类讲座(健康服务讲座、法律咨询讲座、家庭 关系讲座、安全教育讲座、其他社区讲座、宣传兜底政策讲座等) ⑧开展“社工+志愿者”服务,社工组织、带领、引导社区志愿 者开展助人互助志愿服务,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 工”的服务模式。 ⑨结合社区特点,结合社区特点,每年为社区设计一个亮点项 目,优秀项目可延续。 ⑩协助用工单位需求开展工作。 3.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每个社区5名,共13个社区 65名社工,具体要求如下: 乙方应当为每个党群服务中心委派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 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5名,由甲方安排在宝安区西乡街道××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供专业服务。 每个党群服务中心所提供社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本科(或 以上)学历;深圳市注册社工;其中有1名社工是中共党员、有1名 社工需具有心理咨询师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心理学相关专业资质。 (2)党群服务中心项目主要负责人应由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资 格证书的社会工担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及经验。 (3)每个社区委派的社工团队应具备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 的能力,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社区服务模式, 建成本社区的志愿者队伍管理体系; (4)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 纳服务对象; (5)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乙方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 为乙方相关工作出谋划策; (6)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 及乙方的管理制度; (7)其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及技能。 设备要求(设备名称、数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能确 保工作和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场地包括固定办公场所及固定或资源 共享的服务活动场所,中心场地应设置个案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等 场地。可结合服务项目的特点对中心进行相应的装潢设计,并须配备 办公电脑、电话等各种办公设备以及开展活动用的各类相关器具。 4.后续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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