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江西公司2023年丰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ZXT-JXGS-2026-B001)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信息。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信息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网址为:
1.采购内容: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丰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费用预计0.7亿元)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并达到丰城市财审要求。
2.服务地点:江西省丰城市中心城区。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88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质量/技术要求:审查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进行审查并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且对其审查报告的质量负责。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响应人具备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市政工程)。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准,如无法确认时间的,业绩材料无效)一份已签署同类合同。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的复印(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上述项目特征,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项目特征,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扫描)件,如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响应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本采购项目的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信用中国(江西宜春)”网站(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江西数字住建”网站(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8.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2)“信用中国”网站(
说明:
a.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响应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做否决处理。
b.响应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提供的截图不在规定期限内的,作否决处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响应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如未提供实时截图和说明,作否决处理。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不接受。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0日12时00分至2026年03月27日12时00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供应商发邮件到指定账号(账号:179895685@)申领采购文件。报名须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参加“江西公司2023年丰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文件费用:免费获取。除按采购文件规定需提交保证金外,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5时0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泸州北路59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9楼909室。
(三)递交方式:
鼓励响应人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如响应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响应文件务必慎重选择快递单位且充分预留寄送时间,并在送达后与收件人确认。如因快递寄送问题或未及时联系收件人,导致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按逾期送达处理,不良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余艳娇,联系电话:15079580479。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人员(法人除外)需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连续在响应单位(含响应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需密封包装,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与其他响应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与其他响应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四)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现场递交文件人员未提供授权或社保信息与响应单位不一致的;
4.响应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者同一人递交多份响应文件的。
(五)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唱价(竞争性谈判项目不唱价),采购人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五、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咨询:
采购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泸州北路599号
联系人:余艳娇
电 话:15079580479
邮 箱:179895685@
六、免责条款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未经同意,禁止转载。如因使用未经同意的转载内容而导致任何个人、单位权益受损或遭受其他不利影响,责任自负,所有信息内容应当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采购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