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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招标/资审公告]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香河县][招标/资审公告]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3-20
详细内容:
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现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现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日处理量2万吨的污水处理工程,包含全套的土建、设备、电气、工艺等专业内容,出水指标为京标B。土建工程:包含主要生产性构筑物包括:粗格栅与提升泵房、细格栅与沉砂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次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消毒与外排池、污泥池、污泥浓缩池等;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包含污水处理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自控系统设备四大类设备;公用工程:厂区内的给排水、供电、厂区管道、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京沈高速北,规划经六路东,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预留用地内。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210.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08.62万元(含绿化工程暂估价48.7万元、海绵城市暂估价101.84万元;暂列金额428.98万元);设计费201.49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6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周期620天),预计施工开竣工日期为2026年8月2日至2028年4月13日。因响应大气治理、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否则不予认可,应由工程总承包自行承担风险,实际开工时间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等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除智慧水务与变压器及上游强电),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配合试运行及正式运行,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具体如下:

设计部分: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开挖、工艺、建筑、结构、暖通、电气自控(含自控系统深化设计、管线优化)、机电(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的参数确定、设备选型把控,合理性审核)、市政配套(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供电、厂区道路、消防等配套工程)以及智慧水务等工程施工图设计。②现场技术服务: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工代驻场服务。③报建报批:完成设计报建报批。④其他:编制竣工验收阶段服务在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设计交底、分部工程验收,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与监督等;以及其他满足EPC项目实施模式的设计工作。 施工部分:①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砌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自控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给排水、厂区供电(变压器下游供电工程)、道路、消防、绿化等工程,②过程配合:配合完成施工报建报批,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③其他:施工不包含智慧水务以及含变压器及上游强电供电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7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2 09:00至2026-03-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1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窦庆哲

, 联系电话:0316-220679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5180061









电子邮箱:

xhxzfhcxjsj@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河现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





香河县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

301室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李工                                             项目负责人:窦庆哲









电话:





0316-260892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6-2206790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









电话:

0316-8676017   







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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