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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全厂给排水系统化工厂区第十循环水场在线TOC分析仪在线TOC分析仪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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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全厂给排水系统化工厂区第十循环水场在线TOC分析仪在线TOC分析仪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Madagascar ”, |
发布时间: |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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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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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全厂给排水系统化工厂区第十循环水场在线TOC分析仪在线TOC分析仪(招标编号:NZZ260327-3809-11640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TOC分析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全厂给排水系统化工厂区第十循环水场在线TOC分析仪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TOC分析仪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品牌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品牌只允许授权一名代理商。
(2)业绩要求:
投标方为本标提供的在线TOC分析仪,须在石油化工装置有不少于7台/套与投标产品同型号TOC分析仪的业绩(投标产品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及对应的技术协议(或技术确认资料),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之间,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及数量、联系人、签署盖章页等信息,若投标产品为升级型号,可用原型号业绩替代,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正式盖章说明文件,明确原型号已停产并注明替代的新型号,且说明新型号性能等同或优于原停产型号。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清晰、缺失或不符合上述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
(3)《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厂区全厂给排水系统化工厂区第十循环水场(4423)TOC分析仪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被否决。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3 项时,将被否决。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重要条款累计超过5 项时,将被否决。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仪表配置,无论是硬件、软件,都必须是全新的、高质量的、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书面一一承诺:1、对现场需测量、指导安装、检查、测试、包装和运输,接到用户的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接到用户通知后 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不另外计费)。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对现场安装提供技术指导。保修期内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可首选在电话中指导用户排除故障;如需现场维护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范》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20日11时0分
至
2026年3月25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联系人:
龚梅清
联系人:
欧介山
电 话:
13926715599
电 话:
1392972797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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