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光酒业数智化生产制造项目配套冷冻过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一、采购条件1、项目名称:明光酒业数智化生产制造项目配套冷冻过滤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人: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3、资金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明光市明酒大道168号(明光酒业南厂区)。2、采购范围:1套15m3/h间冷式冷冻过滤机组(包含但不限于制冷压缩机、一级粗过滤单元、二级精过滤单元、三级过滤机、冷却塔单元、物料供给单元、硅藻土搅拌单元、自动控制系统、缓冲罐等设备设施),以及满足机组稳定运行的其他附属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3、工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三、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并能按采购文件要求供货的单位。2、报价人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份15m3/h及以上的冷冻过滤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履约过程中任意一笔结算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税务系统发票截图无效。业绩合同应能辨识签订日期、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过滤流量;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进行佐证。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4、信用要求: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2)报价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以上两项仅依据“信用中国”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