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询比条件1、项目名称:黄鹤楼酒业咸宁厂区食堂食材配送年度合作项目2、需求单位: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3、资金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1、项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工业园金桂路259号。2、询比范围:黄鹤楼酒业咸宁厂区食堂客餐、员工餐食材供应,具体详见询比文件。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三、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约及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报价人具有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且体现合同金额,若未体现合同金额的,须提供对应的发票且发票金额满足以上金额要求)。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信用要求: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对属于失信主体的报价活动予以限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2)报价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3)被古井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报名;(4)供应商因违规行为被列入古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时的直接参与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其关联公司(直接参与者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该供应商黑名单有效期内均不得参与报名。报价人的信用状况由询比人或询比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确认。报价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